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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9-11 

关于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

定向招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公告》的要求,9月中、下旬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将陆续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面试、体检等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上的具体通知,同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24小时畅通,并请主动与招考单位省级主管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0851-6824280(工作时间)。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附: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2、已退役士兵在现场须提供《退伍证》、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2007年、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毕业院校相关管理部门(校级以上)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并未就业的证明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参加村官选拔的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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