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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场经历教训

2009-06-02 
这篇职场经历中作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借鉴,
  我今天24岁,女生,发生事情的时候我23,打官司打了半年多,下面来和大家说说我的职场经历:

  我在北京一家做软件研发的美资企业工作,入职时候是2003年12月公司成立8个月,我入职的岗位是行政助理(前台)由于工作表现好,三个月以后负责人力资源的一些基本工作,从此一直做行政兼人力。

  转眼公司已经成立快2年了(2005年8月),公司也在发展,另招聘一名前台,我这边专职做人事工作,我手上的工作一个人已经做不完了,这时公司决定找聘一名人力行政主管系统安排。人力主管由老总亲自负责面试,在众佳丽中选种一位年方27的女人力行政主管。

  人力行政主管上任一星期,基本上没有任何行动,我手上的工作依然多的要命,我想可能是刚上任各方面还不熟悉,需要先摸摸底,但此人一摸底就摸了三个星期,也不找部门的人谈话,安排工作,最后还是我主动去找该主管来分析我手头的工作,希望一部分可以分担出去。

  在经过了一个月的磨合我发现该主管工作经验急缺,人事方面的经验也好,行政方面的经验也好都谈不上丰富,不听别人的意见,一意孤行。举例说明:当时有个同事是外地的,他的户口被深圳市一家公司给扣住,对方连复印件都不提供,在北京无法上保险,这事已经是公司N多人问过的了。可那位人力行政主管却说我们朝阳就能上,我们朝阳如何如何……(当时公司是在海淀)而且此人一点管理水平都没有.举例说明:我家是北京的,在他上任不久新搬的家,新搬家离公司路程较远,新搬家前二天上班总是迟到了(10分钟),第三天此主管居然对我说,你家住哪呀?你为什么不考虑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住呀?

  十一前,我就觉得不太对劲,总感觉人力主管和我对着干,我还感觉到公司在招人事助理想把我踢开,虽然是感觉,但我觉得自己对公司还是有感情的,一点一点看着公司发展,而且服务了二年,公司也不会说开就开吧,这是当时自己的想法。我还是比较佩服自己的敏感度的,10月13日那天我被公司开除了。

  请注意是开除,解聘的那天是下午4点半,我们是5点半下班,当时人力行政主管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这是他上任以来第一次找我谈话,当然也是最后一次)拿出一张离职单,说我工作多么多么不好。然后就让我在离职单上签字,从谈话开始到谈话结束不到5分钟。我当时看到离职单上写到离职原因:第一条原因--严重托欠员工合同,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第二条原因--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付款。当我看到这二条原因的时候,我都蒙了,要是直接和我说不适合本岗位我也能接受,居然找出二条莫须有的罪状。

  我当时的处理办法就是坚决不签字,然后做好工作交接就离开了公司。回家越想越憋的慌,虽然我做人事也有一段时间,但经验毕竟欠缺,而且事情一放在自己的身上更是不知所错。但我不允许别人把脏水泼我身上呀。就这样,我第二天找公司去了,我直接找到老总,谈之前我是想知道这是不是公司的意思,老板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我的这种想法可能比较幼稚)可是谈的结果却让我增加了走法律程序的信心。我提出了向公司要经济补偿金,当时我开出的条件是补偿我2个月的补偿金(当时的工资是2500/月),和试用期3个月的保险补缴。此条件一开出,立刻激怒老总,说我是在敲诈,这笔钱宁愿给人力行政主管交学费也不愿意给我!!!

  就这样我们之间无法协调,在我决定仲裁之前,去公司做了最后谈判,(当时公司拿着我的保险转移单死活不给,说是我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才给我)我在去做最后谈判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这样做,自己能不能撑下去。当我到公司找人力行政主管要保险单的时候,他态度强硬非要让我签字,不签字就不给,我去之前已经咨询过律师,所以是有备而去,将我们的谈话全部录音,让人力行政主管解释我们的关系是什么,他要在什么情况下才给我保险转移单……

  我决定仲裁,这时公司找了律师要找我谈话,律师答应给我1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我没有答应。

  12月正试提出仲裁,我聘请了律师来帮助我打这场仲裁官司,当时的想法就是,钱可以不要,但是这口气必须出。春节前出了仲裁结果,判公司赔偿我各项损失4000余元。仲裁同时向海淀社保稽查科投诉,春节前稽查科让公司补缴了我在公司试用期间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同时拿到了社会保险转移单。原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公司居然不服此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上诉,一审的结果维持原判。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还可以得到1000多元的补偿金,但法院没有判,最终由我提出二审(终审)今天刚刚接到一中院的电话,我的二审是在6月2日开庭。

  此事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耗时8个半月,对于我个人来说就是花钱买教训,花钱买经验,使我的人生更加丰富,这是我准备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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