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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之风俗

2007-02-07 

吃元宵:相传汉武帝时宫中有一位宫女,名叫"元宵“长年幽于宫中,思念父母,终日以泪洗面。”大臣东方朔决心帮助她,于是对汉武帝谎称,火神奉玉帝之命于正月十五火烧长安,要逃过动难,唯一的办法是让“元宵姑娘”在正月十五这天作很多火神爱吃的汤圆,并由全体臣民张灯供奉,武帝准凑,“元宵”姑娘终于见到家人,此后,便形成了元宵节。

元宵游艺:

挂花灯:此俗源于东汉,南北朝时已蔚然成风,唐代灯会定为三天,正月十四至十六,至宋代改为五天,明代则为十天,清代宫中则从小年开始就挂花灯。民间挂花灯则有一美丽的传说,古时一猎人射死了一只神鹅,,玉帝闻讯大怒要为神鹅报仇,要于正月十五焚人间,一位善良的仙女偷下凡间向人们报告了这一消息。人们决定在正月十五前后家家户户挂红灯,放烟火,待天兵要下凡时,见火光一片。以为火早就烧起来了,便不再下界,直接向玉帝交差,人间得免一难,此后,每至此日,家家户户都挂花灯。至今,每逢正月十五全国各地仍有不少灯会灯展,著名的有北京北海公园元宵灯会,,四川自贡灯会,哈尔滨冰灯节等。

耍狮子:耍狮子“始于魏晋,盛于唐,又称“狮子舞”“太平乐“一般由三人完成,二人装扮成狮子,一人充当狮头,一人充当狮身和后脚,另一人当引狮人,舞法上又有文武之分,文舞表现狮子的温驯,有抖毛,打滚等动作,武狮表现狮子的凶猛,有腾跃,蹬高,滚彩球等动作。

舞龙灯:传说唐代有一年大旱,龙王错行云雨,淹死了长安不少百姓,玉帝降旨命魏征监斩龙王,后龙王阴魄不散,夜夜扰闹皇宫,吓坏了唐王李世民,于是向群臣问计,众臣认为应超度龙王,于是民间乃有元宵节耍龙灯之习。龙灯一般由竹木,彩纸,布等扎成,节数为单数,长达数丈,节内能燃烛的称“龙灯”不能燃烛的称“布龙”,舞龙时。领舞者手持龙头,数十人举起紧连龙身的木棍,随于其后,整条龙在乐声中沿着规定的路线和队列奔跑。龙就象活了一样,民间以此气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元宵节。正月为元月,古人称夜为“宵”,而十五日又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所以称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按中国民间的传统,在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节日夜晚,天上明月高悬,地上彩灯万盏人们观灯、猜灯谜、吃元宵合家团聚、其乐融融。

元宵节起源于汉朝,据说是汉文帝时为纪念“平吕”而设。汉惠帝刘盈死后,吕后篡权,吕氏宗族把持朝政。周勃、陈平等人在吕后死后,平除吕后势力,拥立刘恒为汉文帝。因为平息诸吕的日子是正月十五日,此后每年正月十五日之夜,汉文帝都微服出宫,与民同乐以示纪念。并把正月十五日定为元宵节。汉武帝时, “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在正月十五。司马迁在“太初历”中就把元宵节列为重大节日。

我国民间有元宵节吃元宵的习俗。民间相传,元宵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昭王。某个正月十五日,楚昭王经过长江,见江面有漂浮物,为一种外白内红的甜美食物。楚昭王请教孔子,孔子说“此浮萍果也,得之主复兴之兆”。元宵和春节的年糕,端午节的粽子一样,都是节日食品。吃元宵象征家庭象月圆一样团圆,寄托了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元宵在南方称“汤圆”、“圆子”、“浮圆子”、“水圆”,由糯米制成,或实心,或带馅。馅有豆沙、白糖、山楂等等,煮、煎、蒸、炸皆可。

元宵节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 人” 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元宵节燃灯放火,自汉朝时已有此风俗,唐时,对元宵节倍加重视;在元宵节燃灯更成为一种习俗。唐朝大诗人卢照邻曾在《十五夜观灯》中这样描述元宵节燃灯的盛况"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元宵节”燃灯的习俗,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节日的灯式越来越多,灯的名目内容也越来越多,有镜灯、凤灯、琉璃灯等等。元宵节除燃灯之外,还放烟花助兴。

“猜灯谜”又叫“打灯谜”是元宵节后增的一项活动,出现在宋朝。南宋时,首都临安每逢元宵节时制迷,猜谜的人众多。开始时是好事者把谜语写在纸条上,贴在五光十色的彩灯上供人猜。因为谜语能启迪智慧又饶有兴趣,所以流传过程中深受社会各阶层的欢迎。

元宵节除了庆祝活动外,还有信仰性的活动。那就是“走百病”又称“烤百病”“散百病”参与者多为妇女,他们结伴而行或走墙边,或过桥过走郊外,目的是驱病除灾。

随着时间的推移,元宵节的活动越来越多,不少地方节庆时增加了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划旱船扭秧歌、打太平鼓等活动。
踩高跷,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高跷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据古籍中记载,古代的高跷皆属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撑点,以便放脚,然后再用绳索缚于腿部。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据说踩高跷这种形式,原来是古代人为了采集树上的野果为食,给自己的腿上绑两根长棍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跷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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