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是人类用以表达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信息的特有工具。在日常工作与生活里,基层公务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的使用能力,而且还必须以此作为自身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
俗话说:“言为心声”,“字如其人”。在平日运用语言文字时,基层公务员必须对其多加要求,恪守成规。所谓语言礼仪规范,指的就是基层公务员运用语言文字不能不遵守的一些成规。
具体而言,语言礼仪规范实际上体现于两个相互关联的不同方面。一方面,它对基层公务员“说什么”、“写什么”有所规范,此即所谓“内容美”。另一方面,它对基层公务员“怎样说”、“怎样写”也有所要求,此即所谓“形式美”。
运用语言文字时,基层公务员不能忽略其“内容美”,因为离开了内容,其具体内容便无本可依。与此同时,对其“形式美”也应高度关注,因为内容体现于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完全忽略了形式,语言文字的“内容美”便无从谈起。总而言之,基层公务员对语言文字的“内容美”与“形式美”应给予同等重视。
语言文字,是人类用以表达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信息的特有工具。在日常工作与生活里,基层公务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的使用能力,而且还必须以此作为自身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