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与程序描述法。方法与程序描述法是通过描述特定的方法或操作程序来定义变量的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特别是在实验研究研究中,研究者常常要采用一定方法或程序去引起拟研究现象或状态的发生。如通过一定方法或程序使被试产生挫折、紧张、焦虑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设计操作定义的关键不是对挫折、紧张、焦虑等心理状态本身做出描述,而是要创造或找到一种能引起上述状态的特定方法或程序。也就是说,按照特定方法或程序去操作,就可以保证某种拟研究现象或状态的产生和存在。例如,“挫折”在操作上可以定义为,通过阻碍一个人达到其渴望的、近在咫尺的目标,而使该个体所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饥饿”在操作上可以定义为,剥夺个体进食24个小时后个体存在的状态。
(2)动态特征描述法。动态特征描述法是通过描述客体或事物所具有的动态特征,来给变量下操作定义的一种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人,具有许许多多的动态特征,并通过行为客观地表现出来,因此,动态特征描述法在设计操作定义时应用得比较普通。例如,按照此方法,“一个体格健壮的人”的操作定义为“举起100公斤杠铃、连续长跑15公里、跳高1.7米、游泳横穿长江、一年四季从不生箔” 的人;等等。在研究师生关系时,要回答“学生是喜爱命令型教师,还是喜欢非命令型教师”的问题,就需要用动态特征描述法给“命令型教师”与“非命令型教师”两个概念做出明确的操作定义,具体说明这两种类型的教师在实际教育工作中的各种行为表现。
(3)静态特征描述法。静态特征描述法是通过描述客体或事物所具有的静态特征,来给“变量”下操作定义的一种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研究者常采用静态特征描述法,通过描述客体或事物的静态构造性质、内在品质和特征等,来给变量下操作定义。该方法与动态特征描述法的区别在于,动态特征描述法主要描述客体或事物所具有的能动的、动态的行为表现,侧重过程,而静态特征描述法则主要描述客体或事物所已经具备的静态特征和内在性质,侧重结果。例如,按照此方法,在操作上可将的“一个聪明的人”定义为知识渊博、词汇丰富、运算技能熟练、记忆东西多的人。或用思维品质的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新颖性、敏捷性、灵活性来定义。静态特征描述法适用于采用问卷、测验等方法进行的研究中,可以用来定义各种类型的变量。许多测验量表、研究问卷中的具体问题、项目的陈述,都是按照这种方法设计的。
操作定义设计的基本方法[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