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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沈阳市房产管理工作会议报告 范文

2007-01-07 
坚持依法行政 强化行业管理

推动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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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6日)

同志们:

前不久召开的房产工作会议,总结了2004年工作,分析了面临形势,对今年的房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房产管理专门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房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2005年房产管理工作,进一步量化目标,落实责任,明晰措施,推进全市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就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安排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2004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4年是房产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下同心、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了旺盛的增长势头,第七、八届“房交会”现场成交额连续突破了50亿元大关;城市供热工作不断加强,新改(扩)建热源和拆除联片工程全面完成,供热调控能力和城市集中供热率进一步提高;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解决了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直管公房租金征收、房屋修缮全面完成年度计划指标,住宅区整治、拆违建绿、“平改坡”等工程全部竣工,危房治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得到了切实加强,居民居住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20项超期回迁项目的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信访行风工作扎实有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沈阳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回顾一年来全市的房产管理工作,我们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加强了拆迁、物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清理了审批事项;建立了“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内部联动、有效控制”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司法协执程序。

二是“房产交易发证网络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房产转让、测绘、备案、抵押、档案信息平台和“图屋合一”的房产空间数据库建设全面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开始试运行。

三是供热应急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应对煤炭价格上涨和持续低温天气的严峻形势,市区政府及时增加了供热补贴资金和救济煤储备;出台了一系列供热应急政策,加大了供热调度和督查力度,全市供热行业克服了许多困难,为供热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房产管量清查工作成效突出。全系统核实各类房产管量7264栋、1924.7万平方米,清理房产专项资金1.84亿元,目前已完成缮证1800栋,为进一步理顺公房管理体制和实现“凭证管业” 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组建了新的管理机构,理顺了市、区管理职能,实施了拆、管分离,目前沈河、于洪等4个区已分别成立了拆迁公司,其他各区的调整和过渡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六是区局改革工作迈出实质步伐。2004年,铁西区房产局和于洪区房产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基本完成了政企分开和转制工作,使区局改革工作迈出了可喜步伐,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房产系统干部职工勤奋敬业,拼搏工作的结果。同时也得益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各项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得益于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保障了各项房产政策的有效实施;得益于我们坚持超前谋划,科学安排,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得益于我们坚持市区联动,合力攻坚,圆满完成和解决了市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和急难问题;得益于我们坚持求真务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房产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物业、供热等方面配套立法还相对滞后,业务程序衔接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真空;一些拆迁和房地产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亟待解决;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程度还亟待提高;市、区两级房产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抓好2005年的房产管理工作

按照全市房产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今年房产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打造诚信服务;繁荣房地产市场,办好房交会,实现商品房销预售1000万平方米;做好供热工作,完成拆除锅炉房(烟囱)600座,新改扩建热源31项;严格依法拆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好60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抓好直管公房修缮,完善和提高使用功能,保证房屋完好率和住用安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成拆违建绿、楼道和重点街路粉饰等任务;务实求是,改革创新,推动房产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加强房产行政管理,依法履行好政府职责

房产行政管理是房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今年全局行政管理的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行政管理机制。

完善房产法规体系。健全的法规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今年要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全面梳理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今年,供热、物业、房屋租赁要力争出台地方性法规;房地产交易、供热特许经营要力争出台政府规章;对暂不具备出台政府规章的管理事项,要抓紧制定全局规范性文件。局法规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上述工作,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房产法规体系,努力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根据市政府第四次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结果,目前我局共保留五项行政许可。即: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拆迁许可,改变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审批,新建供暖热源审批和拆迁、供暖、物业、中介服务企业资质审批,这些行政审批事项是房产行政管理的核心和“窗口”。局法规处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房产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申领要件,完善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市级房产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实现进厅办理;要求区级许可事项也要进厅办理,对暂不能进厅的,要指定地点、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站式”办公。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大厅房产窗口的管理,健全各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驻厅工作人员交流制度,选派优秀人员进厅工作,创建房产行业文明高效服务的品牌。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证房产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正确实施。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及受托机关的监督检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强与市、区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对违章拆改和房屋租赁行为,要建立与有关部门互动的协查协管机制,维护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和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真正做到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房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活动。局法规处和各“窗口”单位,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编写方便实用的办事指南,便于市民了解政策,知晓程序;局宣传部要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各行业年度宣传计划,要根据全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引导,有所侧重;全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好房产政策的咨询服务和解释工作,为房产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房产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要认真总结房产行业管理的经验与教训,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作法,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通过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促进房产行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一,繁荣活跃房地产市场。

一是搞活房地产交易市场。全力办好春、秋两季“房交会”,坚持政策驱动,创新形式,提升品位,进一步突出房交会特色,拓宽辐射范围,引领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切实把“房交会”办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房地产业盛会;适时选择1-2个区级房地产交易市场,举办形式新颖的区域性“房交会”;做大、做活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组织长期驻场的中介机构定期举办中、小规模的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加大沈阳房地产市场对周边城市和地区的辐射作用,适时组织在沈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周边城市和地区参加各类“房展会”,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

二是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建立房地产市场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市场走势的研究和预测,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住房消费提供依据;实行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在网上公布市场相关政策,市场运行情况和各类违规案件,实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加快房产产权交易网络系统建设,4月底前必须正式投入运行,同时要认真做好网络的运行维护及“扩容”工作,预设未来项目发展平台,提升房产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住房个贷备案登记缩减至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为广大住房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商品房销预售管理,6月底前全面实行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严格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市场管理,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诚信执业和业绩清单监管机制,加强中介机构资质等级年检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发挥房地产估价、经纪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房屋权属管理。各级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登记要件,规范审批程序,落实房屋产权登记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确权发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发证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对受委托发证部门的监管机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严惩恶意违规发证行为。同时,要全面清理遗留的违规发证问题,分出轻重缓急,制定解决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限定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第二,全面抓好城市供热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建设热源和拆除联片”工程。今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热源31项,拆除三环内锅炉房(烟囱)600座,联片供热面积1836万平方米。目前,热源建设的规划选址和各区的拆除计划已基本确定,各区要抓紧组织热源项目招标和开工建设,市供热办要全力做好热源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是“拆除联片”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区局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打好攻坚战,力争4月初动工,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市供热办要全面做好工程的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市局也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考核的否定性指标,实行重奖重罚。

二是积极做好今年的城市供热工作。要认真总结好即将结束的这个采暖期的供热工作,奖励先进,批评后进,处罚过失。同时,要搞好全市供热成本方面的调研工作,分析预测供热走势,为供热企业做好服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要根据2004-2005年度采暖期供热运行和用户投诉情况,确定重点整改区域,组织相关供热单位进行集中整改;要督促各供热单位认真落实“三修”计划,抓好合理购煤和储煤,抓实供热收费,推行供热服务卡,对超期“服役”的内外供热管网有计划地实施更新改造,不断提高供热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在全市供热行业积极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组织制定系统的供热工作考核、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逐步实现法规授权经营,企业市场运作,政府行业监管的新型供热管理模式。我们即要积极支持供热企业发展,又要严格供热单位资质审查,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好《沈阳市冬季供热运行管理规定》,规范供热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

第三,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一是按时高质完成楼道粉饰和重点街路粉饰工程。按照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对城区内所有需要粉饰的住宅公用楼道进行粉饰,并恢复与完善楼道设施功能;还要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街路建筑物立面粉饰方案,组织实施重点街路粉饰工程。对此,市、区两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物业处要会同供热办,在抓好和平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楼道粉饰和设施完善的《技术质量标准指导意见》,并下达相应的投资计划。各区要按照工程数量、质量标准和工程时限等要求,组织好工程招标,合理确定施工队伍;要建立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公示有关施工内容,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文明施工,力争7月底前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要抓好工程验收,建立和落实好楼道和街路立面粉饰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粉饰效果。

二是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全面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重点排查开发遗留问题,查处物业管理企业违规违诺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开发遗留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达到排查问题,整改有力,提升市场,规范行业的目的。

三是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重点指导好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积极发挥社区、街道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参与、组织和监督作用,探索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协调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抓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对所有新建小区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先期介入管理;实行住宅小区分级分类管理,使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基本与住宅区现状及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建立物业管理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确保房屋修缮的正常进行;发挥物业管理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共同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要积极探索抓好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市局物业处要组织专门小组,深入调研,形成解决意见,力争使我市在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第四,加强房屋拆迁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落实房屋拆迁“六项制度”和“四公开”,实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平安”拆迁。二是合理调控拆迁规模,从市情出发,编制好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进一步理顺拆迁管理体制,加快各区拆迁公司组建步伐,3月底前彻底实现拆管分离。四是强化拆迁市场管理,打破拆迁区域垄断局面,推进市场化进程,在重点项目中推行拆迁委托招标。五是按照区域负责的原则,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坚持实行市、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今年打好拆迁遗留问题的翻身仗。

第五,强化房屋安全管理。

抓好房屋安全、危房治理和房屋防汛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三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春季重点检查外墙面、阳台等部位是否有冻害造成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夏季重点排查汛期房屋安全,落实好排险、躲险各项措施;冬季组织好综合性的房屋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规范房产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好国有资产管理任务

直管公房是房产系统最大的资源。按照“凭证管业”的原则,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新的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完善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一,建立全新的直管公房管理架构。经市编委批准,我们在保留安全办、质检站、鉴定所各自职能和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增设了沈阳房产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新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国有直管公房的产业、租赁、修缮、档案等的具体管理工作。局物业处、财务处继续分别履行产权人职责和资金管理职责,形成一种权属、资金、经营适度分离的新型直管公房管理体制,这是建国五十年来直管公房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做好衔接。局人事处要在3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的组建,并确定内部设置和相应职能。“新中心”要边组建、边工作,要根据房产管量清查及产权登记的实际,在6月底前完成“旧卡片”的封存和新档案建立工作,形成完整的产业管理基础资料;要加快开发微机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适时并入市局的“大网”之中;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切实管理好、经营好这部分巨大的国有房产。各区局、直属公司也应按照市局的机构设置,结合区局改革和企业转制,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直管公房管理机构。

第二,进一步完善房产经营委托管理。签好国有直管房产、己售直管住房及主辅分离接收房产委托管理合同是做好直管房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市局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完善委托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指标和程序,实现直管公房的契约管理。对未能完成委托经营指标及住户意见较大的受托单位,除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视情节终止合同,重新选聘受托单位。

第三,全面抓好房屋修缮工作。目前,直管公房经过几年来的大规模修缮,房屋完好程度已明显改善,今年是直管公房“补欠帐”修缮的“清底年”,之后直管公房的修缮将转向正常的维修养护。为此,今年房屋修缮工作的目标是,按照“修危修急”的原则,完善和提高公房使用功能,保证房屋完好率和房屋住用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5年房产综合计划确定的修缮项目和投资计划,认真安排好修缮工作。市局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立项、审批、监管和验收结算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修缮责任制;要继续实行屋面防水卷材、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和房屋综合维修、专项工程等招投标制度,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切实提高修缮质量和水平,完善房屋住用功能。

第四,要加强房产财务计划管理。一是建立“房产专项资金银行专户”管理制度。对房改售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房产维修基金等全部实行银行代收,实现专户存储;对下拨的房产专项资金,实行银行专户监管,专项用于各区局的房屋综合维修、专项工程修缮和市局指定用途的资金支出,实现房产专项资金的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建立房产事业风险基金,解决因历史遗留或管理体制等原因而引发的诉讼赔偿,保障房产事业的规范有序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合理安排资金流向,管好用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局重点工程的资金使用和房产专项资金的保值增值。四是调整房管物业企业会计核算体制。取消分公司财务核算部门,实行一级会计核算体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实现房管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五是强化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今年重点对房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同时,要结合房产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十一五”规划的论证和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四)深化房产事业改革,积极引领行业发展

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今年我们要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大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稳步引导和推进区局改革,切实增强房产经济和房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一,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重点落实好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一是按照有关政策,尽快召开全市住房委员会工作会议,落实住房补贴资金来源,确保市本级完成住房分配货币化指标5000万元,利用售房款和自有资金发放补贴5000万元。二是加大对城区及县(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指导,采取综合手段,使市内七区条件较好的,落实补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条件较差的,落实补贴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的原则,加强对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分类指导,使占职工绝大多数的企业单位职工能够尽快得到补贴。加快公房出售,全年出售公有住房70万平方米,其中,自管房50万平方米,直管房20万平方米;妥善处理房改售房遗留问题,区别情况,制定措施,稳妥解决。健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全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住房补贴资金2500万元,计划补贴家庭8000户;对6000户居住直管公有住房的“特困户”进行租金核减。市区两级房改部门要按照规定,抓紧落实补贴资金和房源,并切实做好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工作。市补贴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积极抓好60万平方米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工作,力争3月中旬确定项目选址,4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实现竣工;各区局要指定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切实做好辖区内政府补贴房的销售和入住工作。

第二,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今年要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全面实行工作量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局人事处、组织部要根据全局主要工作及各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考核及奖惩办法。继续在事业单位中推行干部聘任制和岗位工资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局人事处、组织部要统筹做好培训、考试、竞聘等相关工作,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工效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要根据房产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做到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清晰明确、运行平稳高效。

第三,积极支持区局事转企工作。事业转企业是区局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各区局作为改革的主体,要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属人”的原则,借鉴铁西、于洪以及外地房管单位的经验,重点推进房管、建筑施工和供暖单位事转企工作,加快实现政企、政事分开;也可以通过试点,实施股份合作,身份买断等多种形式体制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先易后难,审慎操作。对此,市局将加强指导,给予支持。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行业管理,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区局作用和区域综合优势,积极探索区域房产管理,特别是物业、供热等方面与街道、社区的联动协管机制。要加强与县市房产部门联系,作好业务指导,支持县市房产部门专业工作,促进全市房产事业的整体协调发展。

(五)搞好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司政水平

房产事业的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部门,房产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司政水平,才能使房产事业在“振兴”中加快发展,在“先行”中有所作为。

首先,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抓实力度。目标确定后,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好与坏,核心在责任。我们房产人都应该为我们的房产事业兴旺发展真正负起责任。今年房产系统的各项工作艰巨而繁重,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市区分工,落实各自责任,该市局的工作,市局承担;该区局的任务,区局领去。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负责;是分管领导的指标,分管领导完成。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各阶段的目标和时间进度,保证事事有着落。特别强调的是三大目标,即建热源和拆600座锅炉房,60万米补贴房及1000万米商品房销售,完不成要追究责任,完成好要给予奖励。在完成重点目标上必须要有超常的务实作风,真抓真干的劲头,确保任务的完成。局行政办和各业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量化考核的深度,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今年,房产系统担负着一系列重点工程和重要指标。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协调部门多,能否出色完成好这些任务是对房产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的一次真实的检验和考验。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会在工作实践中汲取新营养,经受新考验,总结新经验;必须要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正确分析和科学预测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和诚信服务的能力、协调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统筹安排科学实施的能力。切实谋划实施好每一个项目,协调解决好每一个问题,扎实推进好每一个步骤,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锤炼和提高。

第三,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员工培训。房产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达到“求实效、有创新、起作用、见形象”的活动目标。要全面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全系统上下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要件流程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知岗位政策、熟知办事要件、熟知业务程序,成为本岗位的业务专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将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晋级、奖惩的依据之一。

最后,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推动房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以开展诚信服务,创建文明行业,培育先进典型为重点,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树立行业形象;要以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今年房产系统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使命在肩,时不我待。希望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团结奋进,务实求是,扎扎实实地做好2005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为沈阳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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