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保市和我镇建设“平安邹城”、“平安北宿”目标的实现,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镇政府特向你单位下达二00四年度安全生产指令目标:
一、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职责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安全监督到位。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使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农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率达95%以上。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有硬措施,重大事故危险品登记报告率达100%,按期整改率达100%,整改期间安全防范保障落实率达100%,违法、违章不安全经营项目取缔率达100%,各单位必须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源预案。
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杜绝因工伤死亡事故(企业职工千人死亡率控制在0.05以内,职工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1内);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火灾损失控制在2元以内);3、杜绝重大交通安全事故;4、杜绝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5、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安全事故;6、杜绝非煤矿山重大安全事故;7、杜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机械操作以及电力重大安全事故;8、杜绝公用、民用危房、设施重大安全事故;9、杜绝河道、水库、鱼塘等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10、杜绝食物、药物、煤气、液化气等引起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死亡重大事故,在8小时内报告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及有关部门,事故统计报告及时准确率达100%,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
六、各部门、企业、村庄、新、改扩建项目履行建设“三同时”并报镇安委会、由镇安委会申报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安全生产控制在年度指令目标以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因安全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不力、未完成指令目标或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谎报情况的,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度目标执行时间
二00四年元月一日至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