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2002-11-28?证券时报
甲方: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于今年4月25日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公司海口办)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受让华融公司海口办对乙方的债权3.5214970123亿元,该协议已于本年9月底顺利履行完毕,甲方已取得华融公司海口办所拥有的该协议所述的甲方债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该协议履行过程之中乙方代甲方向华融公司海口办支付款项抵减乙方所欠甲方债务问题明确如下:
至2002年9月28日止,乙方以现金方式代甲方向华融公司海口办偿债数额共计0.288亿元,此款清偿的乙方所欠甲方债务数额为1.126亿元(人民币壹点壹贰陆亿元)。
对于依照本协议乙方所欠甲方债务尚未清偿的2.395497亿元, 乙方应承担继续向甲方清偿的责任。有关还债计划及甲方对乙方债务的减免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200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