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04年中小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各中小学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如下:
一、目标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各中小学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班主任参加,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排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措施、制度,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性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教师,并定期检、监督,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4、学校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有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本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智能工作机构,配备与本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实施安全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各学校工作和教师考核的内容。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学校放学时,要有老师护送小学生过马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8、确保学校年内无火灾,不发生交通安全、危房倒塌、建筑物安全、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物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严禁中小学无驾照驾驶摩托车、汽车,确保师生无因事故引起的死亡或重伤事故。
9、完善安全工作分析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责任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二、实绩考核
(一)考核按“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有步骤进行。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安全事故的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和年终目标考核奖励。
(四)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后必须上交300元安全生产考核保证金。对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返还保证金。对不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将保证金全部上缴镇财政。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主管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名)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共同签订日期:二00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