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读书人网站:http://www.reader8.com
15岁女孩早恋与人开房 母亲当街追打
女孩与母亲(穿蓝色拖鞋者)对抗,坐在路中不起来,警员上前劝她们离开路面。
何娟哭着诉说女儿不听劝,仍与男网友开房。
据东南网报道,15岁的女孩早恋,被手执拖把的母亲追着跑,女孩跌倒路中,被母亲紧紧抓住,两人在滚滚车流中争执不止。这一幕昨日上午9时发生在晋江市和平路宝龙酒店门口路段。
■ 目击
母女路中拉扯僵持
当时,这名女孩身着短裙,从宝龙酒店附近一小巷冲了出来,一名中年妇女手持一拖把在后面紧追。女孩跑上和平路,欲跑到马路对面时,被中年妇女追到。中年妇女一手紧紧抓住女孩,一手挥舞手中的拖把,作势要打。而女孩则跌坐在马路中,誓死不从,拼命挣扎想要挣脱。两人在滚滚车流中长时间争执,险象环生。
一名交警协勤人员与两名巡逻至此的治安巡逻队员及正巧经过的记者见状,上前劝两人撤离路面。经众人劝说,女孩在中年妇女的拉扯下,被拉到路旁。
■ 述说
女儿早恋与人开房
说起缘由,中年妇女号啕大哭起来。她自称叫何娟,女孩是她女儿,刚满15岁,叫秀秀(均为化名)。前年,何娟的丈夫因病卧床不起,家庭经济陷入困难。何娟带着当时刚小学毕业、年仅13岁的秀秀从江西来到晋江,在同一家企业打工。今年过完年后,秀秀不愿再与母亲待在同一家企业,到了另一家企业。
为什么追着女儿打?何娟说:“秀秀今年才15岁,却整天和男人在宾馆开房鬼混。我的天啊!”何娟说,秀秀以到另一家企业打工为借口离开她,其实整天沉迷上网。秀秀不久前在网上认识一男子,两人很快混在一起,到宾馆开房。何娟得悉后,数次苦口婆心劝说,希望秀秀离开那个男人,走回正轨,等长大成人后再找个好对象结婚成家。秀秀听不进这些话,依然和该男子混在一起。
昨日上午,何娟四处打听,在晋江某宾馆找到秀秀。秀秀从宾馆跑出来。心急的何娟顺手从宾馆拿了一把拖把在后面追,想把秀秀带回家,从而出现上述一幕。
■ 争辩
称恋爱自由,不服管
“我有恋爱自由。”秀秀多次试图打断母亲的哭诉,情绪激动地叫喊:“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有自己的恋爱自由,你不要管我。”
众人劝她:“15岁就谈恋爱不好。”“你妈妈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好。”秀秀回说:“我自己的事不用你们管。”
又僵持了半个多小时,见说不动女儿,无奈的母亲打电话叫来亲友,将秀秀拉回家。
■ 建议
小学就应该开始性学课程
"食色,性也。"性的问题(生理的、心理的、涉性的人际交往的问题)是从0-100岁都存在的问题,教育部此次将性心理和恋爱内容纳入大学必修课,倒不如从小学就开始迈步;与其仅仅讲授性心理和恋爱心理的内容,不如直接开设性教育必修课。既然躲不过,索性放手一搏!
■ 编后
早恋有度更别提“早性”
人到青春期,很容易对异性有好感、好奇,从而萌生出“恋”,这就是早恋。早恋含苞欲放,微妙万分,因而有些纯美。
但早恋不是一般意义的恋爱,更不能“早性”。如果早恋变“早性”,就如把含苞欲放的小花朵摘取,难以见到它绽放时的绝美,给自己留下伤害。要知道,真爱你的人,不会在你还在成长时就轻易地摘取。
而恋爱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未成年前,仍需服从父母的监护。而成年之后,恋爱的自由也仍受公序良俗的规范。别把恋爱自由当作“早性”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