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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平等,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导语:教育的主体是人,真正的教育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之下的。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无视人性诉求,忽略了基本的社会准则,那么这样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教育。平等,作为公民社会的基本准则之一,在教育中应该得到最直接、最深刻的体现。没有平等,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儿童雨中演出,领导撑伞观看,扇了谁的耳光?
2011年12月29日,温州石坦巷小学举行“迎元旦•绿色安全行”主题活动,孩子们冒雨起舞,为台上穿雨衣撑伞的领导表演节目。照片显示,数名领导坐在主席台上,后面有人撑着伞挡雨。领导后面的主席台背景显示:“七彩童心为生命护航”。看台下,一群小学生正在冒雨表演舞蹈,身上没有任何遮雨装备。(南方日报讯)
孩子们冒雨在台下演出,领导们在台上撑伞观看,网友称“太讽刺”。无独有偶,这样的一幕在重庆大渡口区也上演过:
2005年6月10日,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主办的“关爱女孩”活动在街道新工社区举行,9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在大雨中为观众表演舞蹈《金葵花》。坐在第一排观看的区委、政府和教委等有关部门领导或撑着伞或者由别人撑着伞在雨中观看。活动在雨中持续了大约10分钟被迫停止。原因是众多围观市民发出了“孩子们真遭罪”的责备。(华西都市报讯)
未见诸报道的此类事件或许还有很多,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果说孩子们冒雨演出表现出一种不畏艰难的精神的话,那么台上撑伞的领导们的行为又该作何解释?正处于身体成长期的儿童且不畏风吹雨淋,作为成年人的教育领导却如温室之花朵需要庇护,此种行为不是在扇领导自己的耳光吗?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在特殊状况下,儿童应该受到特别的保护。冒雨演出,我们对儿童的关爱何在?领导们撑着伞观看孩子们冒雨演出,这难道就是他们做给孩子的榜样?更为可悲的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教育领域,无疑是大大地扇了中国教育一个耳光。
忽视人性,凸显等级,教育误入歧途
其实,这一事件折射出的正是中国教育背后隐藏的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在人们的观念里,领导是高高在上的,因此需要受到特殊照顾。这种观念在社会的其他领域可能司空见惯,可是发生在教育领域,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了。2006年的克拉玛依大火,就在火势蔓延四处躁动之时,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一名领导在台前喊:“不要动,让领导们先走!”在这位教委领导的组织下,领导们顺利撤出会场。结果在此次大火中325名死者中有288名学生,20多名副处以上干部及场内工作人员中,只有个别人灼伤。学生们听从了命令,为领导们赢得了宝贵的逃生时间和空间,可是他们却永远失去了生命。那一个个无辜而弱小的生命的逝去,不正是对我们忽视生命和人性的教育的莫大讽刺?
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等级观念表现得也十分明显。这种等级差别,首先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作为教师,无视学生尊严,过度体罚学生的事情时有发生;将学生依照成绩优劣分为三六九等,以不同的态度对待,这样的事情在学校中并不少见;利用职务之便,对家长有“特殊表示”的学生“特殊照顾”……韩愈在《师说》一文开篇就写到“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将“传道”列为教师的首要任务,我想是有深刻用意的。我们的教师如果失去“传道”意识,将自己凌驾于学生之上,如何获得学生的尊重?又如何向学生传达“尊重”这一为人之道?道之不存,教育何在?
其次,人为造成学生之间的等级差别,也是目前教育的败笔。前段时间发生在西安的“绿领巾”事件,大大伤害了成绩较差的学生的心。郑渊洁批判小学班干部制度是在培养“奸细”也不无道理,作为一种班级管理制度,从学生中选用班干部可以有效地协助班主任老师进行班级管理。可是,小学生心智成长尚不健全,在班干部制度施行的过程中如果缺乏合理有效的引导,往往就会产生班级中的“小官员”,向上级告密、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现象便出现在年幼的孩子们中间,而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如果孩子们之间从小就建立了等级观念并参与了这种实践,我们如何期待他们在以后的成长中平等相待?
人格平等,尊重弱小,期待人性回归
平等和尊重,已经成为公民社会的基本准则。基于人格上的平等,人们在交往之中才能彼此尊重,才能推动社会的和谐向前发展。教育的功能在于向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传递经过时间验证的普世价值,从而维系人类社会的有序发展。人格平等,作为社会交往的一项基本准则,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雨中和平民握手,胡锦涛、普京等领导人亲自为夫人撑伞,这些举动难道有失身份?相反,我们从中看到正是一种真正的平等精神。而我们的教育要做的,正是将这种平等的精神传达给学生,为他们营造民主平等、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而不是将等级观念强加给孩子们。
教育家杜威认为,儿童应当成为“教育的起点”和“中心”,“教师在学校中并不是要给儿童强加某种概念,或形成某种习惯,而是作为集体的一个成员来选择对于儿童起作用的影响,并帮助儿童对这些影响作出适当的反应。”由此可见,教师在教育中需要做的并不是强加,而是在平等和尊重的前提下对学生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
在美国,学校教育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就是“尊重学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对教师对学生进行粗暴的教育和管理。二是要求教师要注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不能因为强调知识学习的重要而增加学生的负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三是要求教师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给学生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四是要求教师在道德行为和品质上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对学生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是这么要求的,当然也是这样做的。自由开放、平等交流,我想这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美国教育。正是对学生的尊重,为他们创造了宽松自由、独立自主的成长环境,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激发了他们独特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英国曾颁布了《儿童十大宣言》,保障每个儿童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如: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示。告诉儿童,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对儿童的尊重和保护,更是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之中。
周国平先生关于教育曾经有过一段这样的论述:“人生的价值,可以用两个词来代表,一是幸福,二是优秀。优秀,就是人之为人的精神禀赋发育良好,成为人性意义上的真正的人。幸福,最重要的成分也是精神上的享受,因而是以优秀为前提的。由此可见,二者皆取决于人性的健康生长和全面发展,而教育的使命即在于此。”
人格平等,尊重弱小,期待我们的教育向人性的回归!
结语: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和生命,是我们进行一切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丢掉了这个前提,那么我们的教育就会误入歧途,我们培养出的人就有可能走向畸形。缺乏人格健康、人性健全的公民的社会是危险的。所以,尊重和回归人性,或许才是教育的正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