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广东省出版集团,新世纪出版社 ·页码:214 页 ·出版日期:2008年02月 ·ISBN:7540535245/9787540535247 ·条形码:97875405352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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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附成长日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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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广东省出版集团,新世纪出版社
·页码:214 页
·出版日期:2008年02月
·ISBN:7540535245/9787540535247
·条形码:9787540535247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雪漫全集
·图书品牌:北京精典博维
内容简介 《糖衣》是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饶雪漫其青春爱情系列之一如果青春注定要受伤,请让我只伤在爱情里,一次尝遍一生体会,五味的事,本就是场和你出演的对手戏……。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出版作品近三十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多次登上全国各地畅销书排行榜,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编辑推荐 《糖衣》是畅销书作家饶雪漫2005年最甜蜜的奉献。
爱似糖衣,我囫囵吞下,享受刹那甜蜜的错觉。 国内第一本青春纯文学读本。由当红畅销书作家“文字女巫”饶雪漫亲自领衔演出,塑造国内最顶尖的文学偶像。是爱好写作的青少年一个任意挥洒的舞台,在写作和成长上给予他们生动的指引,更给予读者恋恋不舍的阅读享受。 《糖衣》是畅销书作家饶雪漫2005年最甜蜜的奉献。 《糖衣》《临暗》《冰激淋恋爱了》《像流水一样》及《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构成一部动人的青春爱情大成,甘、酸、苦、辛、咸五味俱全,着实好看。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在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销售都达10万册以上。
《糖衣》《临暗》《冰激淋恋爱了》《像流水一样》及《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构成一部动人的青春爱情大成,甘、酸、苦、辛、咸五味俱全,着实好看。
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在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销售都达10万册以上。
目录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
糖衣
像流水一样
桐花落
子夜歌
似水流年
入秋时候
像开花一样
不结束的雨天
我的我的女孩
……
序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热病,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坫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存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苫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罩。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耶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邪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也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文摘 大叶子路,是丁当的童年。
夏天,她穿着肮脏的背带裤,背着肮脏的书包,从一群男孩中间穿过。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喊:“大肥妞,小气鬼,回家跟老婆亲亲嘴!”
然后,一起笑得七倒八歪。
小时候的丁当有些去不掉的婴儿肥,尤其是一张脸,圆得可爱。有一次丁当被他们喊急了,操起一块地上捡来的石头就跟着那帮男孩追,追到其中瘦小的一个,丁当一石头就敲了下去,血顺着男孩的脸哗地一下流下来。
丁当当即吓得脸发白,站在那里双腿发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男孩也吓懵了,不知道痛,一分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
“不许哭!”有个高个男孩走过来,脱下外套把他的头一捂说,“把大人哭来就麻烦了。”
说完,他看了丁当一眼,拉着受伤的男生走远了。
后来,丁当才知道,高个男生是里面的头,他们都叫他阿明。
阿明比丁当高三个年级,六年级了,他并不坏,他有很好的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但他并非高高在上那种,他有很多的朋友,和他们都混得很熟。因为是贫民区,大叶子路的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自卑感,但这种自卑并不表现在阿明的身上,他有着很阳光的微笑,机智的谈吐,他和那些孩子们成天在一起玩耍,气质上却一直那么卓而不群。
“他没事了,就是流了点血。”一天放学后,阿明在路上拦住丁当说,“你不要担心。”
“谢谢你。”丁当由衷地说。说实话,她这些天都提心吊胆,就怕那男生的家长牵着他找到家里来,不挨老爸一顿猛揍才怪。
丁当的爸爸脾气坏,在大叶子是出了名的。
“我有事想请你帮忙。”阿明说。
“哦?”丁当把头仰起来,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
“我见你穿过一条红裙子,能不能借给我一下?”阿明问。
“哦?”丁当想起来了,那是她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红裙子,由于丁当爸爸做点小生意,丁当的家境在大叶子算是过得去的,妈妈又喜好面子,一条裙子买掉了两百多块,被爸爸不知道数落了多少回。
“可是,”丁当不明白地问,“你一个男生,借裙子来干嘛?”
“就说借还是不借吧。”阿明说,“保证完璧归赵。”
第二天一早,丁当把裙子藏在书包里,带出来偷偷地交给了阿明。她并没有追问阿明会借它来做什么,直到周末全校举行的歌咏比赛,丁当看到那条裙子穿在四年级一个瘦小的女生身上,他们班唱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瘦小的女生是领唱,她的嗓子很好听,虽然她比丁当大一岁,可裙子穿在她的身上一样的合身,吸引了众多女生羡慕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