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早上,孩子们交作业的时候比往常更雀跃。因为昨天的作业岂止是少啊,而且特别——写作业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更确切的来讲,是一份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完成的“比较阅读”作业。
介绍一下背景。
三年级语文下册,第十七课,是《“你必须把这条鱼放掉”》。在备课时,我不能不产生诸多疑问。显然,这篇根据詹姆斯·勒菲斯特的原作改编的课文,暂且不说其文学性,就其逻辑性而言,也有“前言不搭后语”的牵强之处,令人摸不着头脑。特别是故事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必须把这条鱼放掉”,爸爸的理由只是很生硬的“这是规定”。
也许,教材的编者是有意留白?想淡化说教的色彩,而是给教师以充分挖掘、发挥的空间?
于是,我上网检索了一下。幸好,找到了那篇原文,题目是《做得对做得好——天知地知》。
上课时,孩子们朗读了课文,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质疑。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给孩子们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杨震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一个是绘本《有个老婆婆吞了一个苍蝇》。
临近下课,我把詹姆斯·勒菲斯特的原文发给了孩子们。
对,这就是今天的作业,请家长和孩子通过比较阅读的方式,发现原文同课文的至少五处不同,并讨论一下有何感受,拿出自己的意见来。
感谢我们的家长。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他们都很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和思考,并很虚心地倾听孩子的声音。今天早上,当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站在前面,捧着爸爸妈妈写下的话读给大家听,甚至还不时地夹叙夹议时,我很感恩。
大家认为,原文在细节描写上更为突出,显得真实、丰富、生动。如第一自然段中的“刚满11岁”、“新汉普斯湖”,如鱼竿抖动时的情景,如父亲划着了一根火柴……
大家认为,原文的叙述更为自然流畅。如关于“鲈鱼捕捞开放日”的交代,比起课文中的毫无铺垫就好多了。
大家认为,原文结尾处的那段议论是非常有必要的,清楚明白地说明了“道德的知与行”之困难,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是能够接受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位爸爸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原文中,我们可以得到道德的启示;课文里,我们却只能听到命令的声音。他,意识到了教育不是强迫,不是控制,不是“规定”,而是良好的关系,以及建立在良好的关系之基础上的“好好说话”。
我们的教育和教学,得继续这么进行下去,为培养有自己的思想的孩子,也为了祝福有和谐沟通的家庭。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