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了命名那路上的忧伤,本文作者为水文刀,是一篇小学作文,全文共计43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为了命名那路上的忧伤
姚浏浏
一、眼 泪
曾经有一个朋友对我说:姚浏浏,你的眼睛像一汪大海。
我没有蠢到以为这是在赞美我。那人的意思就是:我的眼泪就像海水一样,永不干涸。
小的时候,眼泪是我最好的武器。用来告状啊撒娇啊都是很有效的。但慢慢的,我不喜欢眼泪了。我看到哭的人总是不管什么就会皱眉头的。哭什么呢?看上去多傻啊。我读初中的时候,班里的男生选了三个女孩为最傻的人。我是二傻。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容易掉眼泪的缘故。
我始终认为自己的眼泪是很有原则的。如果做错了事情,对方即使骂得再凶罚得再狠,即使做得多过分多不合理,我都会乖乖地听着罚着,不掉一滴眼泪。记得一次军训,我们因为做错事情被教官罚,往死里罚啊。我们好多女生都哭了,如果那个地方有鬼的话,它们一定被我们吓走了。因为那些女生哭得比什么都凄厉。我躺在床上,在就要吓死的时候,喊到:你们在这里哭什么啊!应该到教官房间门口哭,在这吓我算什么意思啊。
哭声停了。一个女孩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啊!姚浏浏居然没有哭啊!一群人停止哭了,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我为什么不哭。
一群神经病。我嘟哝着,我为什么要哭啊?!
因为我们这里就你最爱哭啊。那眼睛像水龙头似的。
我容易掉眼泪,不代表我爱哭。我很无奈的。没有人愿意相信我。
d曾经拍着我的脑袋,很充满思考性的说:为什么你那么容易掉眼泪呢?
不知道啊不知道啊,知道就好了。
知道就可以改了。他很深沉的说了一句。
是啊是啊,知道就可以改了。我点头说。
a是我高中的第一个同桌。我几乎每一个同桌都会被我的眼泪吓到。我觉得做我的同桌很可怜的。他们要迎着世人疑惑的目光,那些人看看低头哭得一塌糊涂的我,再看看很无辜的同桌,眼神分明在说:看不出啊,你这么会欺负人的呀,看人家姚浏浏哭得多伤心啊。
我那些无辜的同桌会很无奈的摇头,拼命让自己的眼神说:不关我的事啊不关我的事啊。
a做我同桌的时候,我总会在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转过头说:你有纸巾吗?a就会很惊慌的拿纸巾给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间泪流满面。
有一次a说了一句玩笑话我却不知怎地哭了,从那以后,a对我说话总是要在末尾很紧凑的说一句:我是开玩笑的啊!后来a告诉我,那感觉很白痴。像跟一个人说完一大通话后,再加一句“我刚才说得都是废话啊”。我笑了,告诉她再也不用这样了。她欢呼了几声,然后停下来看着变了脸色的我:“我是开玩笑的啊。”我们都笑了。
我是很感激a的,我觉得她对我很好,也许她对每一个人都很好,但她对我好的时候恰好是我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我觉得她对我特别特别的好。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我很怕死,因为对这个世界我有太多太多的憧憬,我不要那么早离开。所以我很少干危险的事情,比如说过马路。每次一大伙人一起放学回家,总是一大班人冲过去了,我还一个人在“对岸”。一直等到没有车或者红灯时,才左顾右盼小跑过马路。再小跑追上他们。我想啊,宁愿等多这几秒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我也不要将一辈子摊上去。
和a过马路,她会拉着我的手。当车从我的左边开来的时候,a会站在我的左边;车从我右边开来的时候,a会站在我的右边。所以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她总在我身旁跑来跑去。可即使交换位置的时候她也没有将我的手放开。我知道她知道我怕死,所以这样。因为这样即使有车过来,也只可能撞到她而不会碰到我。
又一次过马路,我看着a,觉得很幸福,真的很幸福。然后过完马路,我就开始哭起来。a傻了,怎么又又又哭了呢?过马路的时候还好好的啊。
因为我知道,这辈子是再也不可能有人这样带我过马路的。我不会奢求,我也从未奢求。
感谢上帝,感谢主。真的。
我高中的语文老师是个小老头,相信我,这么称呼没有丝毫不敬之意。一次他没有原由的责怪我,我很委屈,我说过我的眼泪是有原则的,现在不是我的错,所以它开始肆无忌惮地往下砸了。
“姚浏浏,如果你是我女儿,我会给你两个耳光。我最讨厌眼泪了。”他停止喝骂。
半晌,他用那唯一看得见的眼睛很深沉地望向前方,似乎是重重地感叹:“我早就没有眼泪了。”这让我想起看电影或小说时,常听到这么一句台词:“我的眼泪在……的时候,就已经流干了。”如果有镜头,这时候主人公总是用空洞的目光一脸漠然地望着远方,悲怆地念出这句台词。
后来,他在周记本中问我:这个世界上,谁相信眼泪?
我回答不了。我想了很久。我没有请教别人。
然后我慢慢长大。有一天看见一本书的扉页上写着:
你哭了吗?你记得你最近的哭泣是什么时候吗?是为什么?在哪里哭的?不是每一次哭泣都是你愿意的。虽然我们越来越少哭泣,不是我们太坚强,恰恰相反是我们太软弱,所以时常在被坚硬的现实磨砺和伤害,于是我们越来越不容易被感动,欺骗,我们的心,也在坚强起来。
我恍然间发现自己好久没掉眼泪了,我终于变坚强了么?觉得眼睛干涩,我努力地眨了眨眼睛,
眼泪始终没有掉出来。
二、电 台
我是八十年代的孩子,标准的独生子女。小时候放假的时候,爸爸妈妈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为了保护眼睛,妈妈还把电视的电线带走了。我最经常的姿势就是趴在我们家防盗网看楼下的行人。不知道现在爱发呆的习惯是不是那时遗留下来的。
有一天我乱按家里的收音机,不知怎么的那里面冒出人的对话声,吓死我了。对着黑漆漆的喇叭看了好久,以为里面住着一群人。后来我在乱按中学会了调频,知道了这是电台。觉得这东西实在是个宝贝,它是每一个寂寞小孩的救星。父母一出门,我就抱着收音机,电台主持人都有着一副特别有磁性的声音,他们的总是那么快乐,语调总是那样轻扬。曾经试过打热线电话,可电台主持人总把电话号码说得太快了。那时我想,这真是一份好工作。只要说说话就行了,还有人打电话来和你说。我多么喜欢说话的啊。我长大了要当电台主持人。
晚上我怕黑,怕安静,常常在半夜醒来,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哭累了就睡着了。后来我想到一个绝妙点子,就是听收音机,那里面有说话的声音。而且我知道香港电台是全天24小时播发的。我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了好久。终于一天半夜起来,我也不害怕,打开收音机,声音小小的。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听着收音机,听了一会儿,不对啊!电台里在讲鬼故事呢!我更加害怕了!
我的一个高中朋友,特别迷恋电台的一个音乐主持人。晚自习的时候,她总是悄悄躲在角落里听他的节目。给他写信,画画给他,还试过一次翘课去看他的活动。他每读到她的信,她就会傻笑一个晚上。笑得我们毛骨悚然。我们都觉得她疯了,但又那么一点点羡慕她的痴迷不悟。
毕竟,那么投入、不计较地去关注一样东西或者一个人,对我们来说越来越有难度了。
三、游乐场
这是一个黄昏,公园的人很少,很少。我买好票,走到海盗船面前。挑了一个最刺激最危险的座位,系好安全带,开始吧。
一个人的海盗船。
很刺激的呀。
船摇得弧度越来越大,我的心像即将射出去的箭,紧卡在喉处。抓住栏杆的手,已经冒出点点冷汗。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胆子大的人,我害怕得要死。害怕得无法尖叫。紧紧闭好双眼,咬牙切齿,听见风在耳边吹过的声音。
人们一定会觉得这是一个奇怪的女生,一个人玩海盗船,害怕得不敢尖叫。
我走到摩天轮面前,这也是小时候特别喜欢的游戏。挑了一个大红色的观景车,开始了这一次的轮回。若大一个摩天轮,n个观景车,如今只为我一个人运转,虚荣心得当了极大的满足。因为是一个人坐,观景车一直是倾斜的,这让我不敢轻举妄动,否则它将摇晃不停。当观景车逐渐上升到最高时,我看到城市的一隅。小时候我最喜欢这个位置了,觉得人啊车啊都变成了玩具,特别有趣。我看到路灯都亮了,看到立交桥,看到霓虹闪烁的广告牌,看到川流不息的车辆……
本来的,这些小时候觉得异常刺激的游戏已经没有什么了,比起越来越先进的主题公园中的项目,这些真的只适合在儿童公园中出现。我不知道还有哪个成年人会为自己走进这样的公园。
但我记得我曾经多么地喜欢它们,每年盼着过六一儿童节,那时爸爸妈妈会带我来玩。还会给我买泡泡吹。我还记得,泡泡在明媚的阳光下,五彩缤纷。
四、 信
不记得谁写过,信是纯朴感情的一次伤感流亡。
你一定写过信。在文具店里耐心地挑着本本信纸,你既希望你的信纸很可爱很得意,有胖胖的加菲猫或憨憨的维尼,对方看了会笑出声来,爱不释手,又希望你的信纸很浪漫很优雅,有青翠的碧草或淡蓝色的天空,对方看了会心旷神怡,耳目一新;于是你左右为难,拿出几本比较着,好不容易淘汰了一本,却又发现两本更漂亮的,如此反复,最后的最后,你拿了一本去付帐,目光在忍痛搁下的信纸上久久停留,下次吧,下次再把你们带走吧。可是下次,你又会带着遗憾离开的。回到家躲进自己的房间,摊开信纸,拿了你最喜欢的笔,见字如面,你努力地写好每个字,回想着最近发生有趣的事儿,又最美妙的文笔将它们描绘出来,想象他(她)看到的样子,你不禁笑了笑。信仿佛永远写不完似的,最后很无奈,你要停笔了。然后学外国人的样子,在结尾写上“bestwishes”,觉得这样既时髦又能包涵你的千言万语。终于装入信封了,邮票要倒着贴的,因为班里的女生都说,邮票倒着贴代表真诚。这样的说法让你很莫名其妙,可管它呢,只要能表达你的心意就好的。信终于寄出去了呀,心也开始了又一轮的牵挂,什么时候才能收到回信呢。他(她)会说什么呢。下一封信我要跟他说……你沉溺其中,乐此不疲。
我读过最让我心伤的信是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是一个女人写给她爱恋了一生的作家的信。从十三岁开始,那个男人就是她人生的所有。她对这个男人无所要求,她为了他承受了许多许多,包括未婚生子,沦落为交际花等等。可这个男人从来都不知道她,即使到她死去。可她从未恨过他,连怨也是没有的。至始至钟她都感谢上帝让他们相遇。最后,在临死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让自己那辗转流离了一辈子的感情作最后一次的伤感流亡,让自己爱了一生的人亲手将这份真挚热烈的感情永远地收藏。一份爱坚持了一辈子,一封信写了一辈子。
我知道,我越来越不喜欢用笔写信,有了电脑后我更少拿笔写信了。我有一次一封信写了半年,从中秋节写到元旦,那是给我小学班主任的。开头是:“快要到中秋节了,祝老师中秋愉快!”结尾就变成:“转眼就临近年尾了,元旦快来了。在结尾之时,祝老师新年愉快!”如你所知,这封信怎么可能寄出呢?只怕寄的时候我又要添加一张五一国际劳动节的贺卡了。而现在的人们也很少很少写信了,尤其是书信。因为变得越来越忙碌,因为十分注重效率和便捷,因为很少诚挚地关心他人的悲喜,因为自己的情感也懒得梳理,因为心扉习惯了掩闭……
因为变化的不仅仅是我,因为周围的人都这样。我们一起心照不宣。
四、 烟
“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味道/让我忍不住把你燃烧掉/把周围的人都赶跑/对我也不好/我知道/我知道……”
王菲的《烟》,听了很是欢喜。
十七岁那年,我学会了抽烟。常常用手指夹着一支五叶神,看它慢慢燃烧。女孩子抽五叶神真的不好看,不好看。它太粗短了,它的味道有点呛。这样的烟,男人拿着才好看的。是的,他拿着才好看的。我在阳光下看烟雾渐渐升起,逐渐弥漫。身边都是他的味道,五叶神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时常回忆起一个人,只有两种可能:一、她的阅历太浅;二、那个人太刻骨铭心。我不知道自己的阅历,但我明白他对我的意义。那是一个有着怪诞思想、颠倒行为的男人。他穿中山式的白色衬衫最好看,暗色条纹的黑西裤最适合他,冬天他会穿个小马夹像个绅士。他戴着金丝眼睛,喜欢交响乐,钟情小提琴。
“…戒不掉/戒不掉/花非花的情调/心瘾叫我无处可逃……”
那个坚强的女人在唱,我看着烟雾朦胧。他拥有了所有的好,他满足我所有的幻想。十七岁兴许还是稚嫩的,最起码还分不清爱与仰慕。但十七岁的感情是最澄明的,它抛开世俗,寂寞坚守了三年。三年,从连火机都不会用到轻车熟路,从被呛鼻到会吐烟泡泡。这是成年人的孤单游戏。抽烟的时候还是不多的,更多的时候我是拿着烟看它逐渐成灰烬,然后落下来。小心翼翼地收起在一个个小玻璃瓶中,用木头塞塞好。一瓶瓶一列列排好,放在最醒目的位置,仿佛在祭奠我的初恋。
我还有好看的zippo火机,火红色,像青春那般炽热。知道我抽烟的人并不多,就像我从不渲染我的爱情。是的,我拥有爱情。
——杜拉斯说,恋爱和爱情不同。恋爱需要双方的沟通,彼此的相爱。爱情可以只有一个人,不必对方也能体会。
我是个多么幸福的人,毕竟我拥有过一段爱情,在我认为最美丽的年华。王小波写过很震撼的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不是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我吐着烟圈,独自吟诵。那样的话我是没有勇气说的。爱一个人总希望他好,所以不愿意他有背叛的罪名,连对他的怀疑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一直沉默。
“…戒不掉/枉我自栩骄傲/不拿着你就会烦躁……”
朋友说:你这样多不好。是的呀是的呀。我一个人微笑。看着电视上的第三者,成了永恒的话题,她们是社会不安定元素之一,她们是破坏孩子美丽童年的最大黑手,她们的悲伤自己知道。张小娴低语:一个女人,一生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
“…戒不掉/灭了味觉就好/可我的心那么高/放下你/假装微笑…”
我们的故事还没开始就沉淀到海底,被沙子和贝壳紧紧裹着,很多年后,上面长满了水藻,如同生命中凛冽的遗憾。
也许,明天开始,我要戒烟了。
五、上 海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中心内容是: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
我因为张爱玲而迷恋上这座至今仍带有一种诱人的美丽的城市。在上海读书的日子,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在街头穷走八走,软绵绵、甜丝丝的上海话铺天盖地,仿佛没有句号,轻而易举地把人淹没。或者随便找间咖啡馆,星巴克、真锅遍地可觅,选择一个靠窗的座位,用右手托着太阳穴,懒洋洋地看着布满行人、车辆的马路。我想起《海上钢琴师》那句话:城市里每条道路都无边无际,仿佛一踏入其中就会迷失。感情亦如此。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爱玲的文字了。她的文字就像是一幅幅老照片,背景是上海,尽管拍照时五光十色,现在已经微微泛黄,那相片中的人物也渗透着历史的痕迹,服饰、发型都已过时,可眼睛里还放着光的。看她的“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看她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看她的“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后她说: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我只是自我萎谢了。
我将我只是自我萎谢。
上海成就了爱玲,还是爱玲成就了上海,已经无从分辨。但是战乱中的“孤岛”,必定成就了一段上海传奇。伴着显赫而没落的家世,爱玲落到这人间尘世,这里有她不幸而黑暗的童年,这里有她孤寂惨然的缘份,这里她创造了文坛的神话。数十年过去了,上海繁华依旧,只是才女不在,不免留下一声叹息,再没有那样冷漠平静的声音,再没有那样洞察灵魂的眼睛,再没有那样与上海的气质融为一体的文人了。60年前,上海没来由地绽开了一朵奇丽的花,离开了上海的养分,爱玲这朵花萎谢了,不只是爱情和青春,还有文采,一代才女的才情。
我在上海踏着爱玲的足迹,寻弹指一挥间的刹那芳华,无处黯然。
也许拥有是为了要失去,回忆是为了要遗忘。我们一路颠簸走来,时间从我们身边哗哗流过。生活很无常,所谓的快乐或痛苦,在行走的路上都是很难定义的。在穿越时光的隧道,聆听岁月的跫跫足音后,回头看看身后的风景,总会有另一番感受。
生活是一本书,也许,一路欣赏,为过去命名才是我们最好的姿势。
为了命名那路上的忧伤 水文刀 6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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