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方略,就是关于执政的全局性计划和策略,体现了一个政党对执掌政权的宗旨、目的、任务,对实现执政任务的方法、手段、途径,对指导执政实践的理论、纲领、路线的理论思考。完善党的执政方略,首先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执政意识:一是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二是执政兴国的发展意识;三是依法执政的法制意识;四是执政图治的忧患意识。加强执政意识,目的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责任意识问题,即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问题。二是忧患意识问题,即紧迫感、危机感问题。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要解决好发展问题,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追求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做到这些,就要形成科学的执政理论,制定正确的执政路线。执政理论和执政路线在某种情况下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是决定一切的因素。理论不科学,路线不正确,就会离执政目标越来越远。完善党的执政方略,党员干部就必须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体制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能不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关系到能不能长期执政和能不能提高执政效率。执政体制虽然不是执政能力本身,但执政体制是否科学合理却直接影响着执政能力。健全执政体制,一方面应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制和机制。比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等等。另一方面,应正确处理党和政府、党和人大、党和政协、党和人民团体的关系,以及党和企业的关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应当集中精力抓大事,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各方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实现了“两个转变”,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与此相适应,我们党今天的执政方式不仅同战争年代的领导方式不同,而且也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执政方式不同了。应当依据新形势的需要,按照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基本的执政方式明确下来,这正是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科学执政,就是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进行执政,把党的执政能力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依法执政,就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矗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矗同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一方面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妥善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权力腐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党自身建设的角度看,还应当特别强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应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其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四个方面[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