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用字的首选原则有哪些
名字是一个人在世界上的符号,而这个符号不仅仅是通过书写,还会通过口头来表达。因此,易于书写和读念是名字表达的两个最基本要求。所以我们在起名时第一要使得名字便于书写,不要使用生僻繁复字;第二要使得名字的总体呈现一种“顺势”的发音,便于让别人去读。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起名时用字的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字的易写易读要求,是起名用字的首要原则。
所谓的名字便于书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便于自己特别是孩提时代书写和便于别人书写。试想,在孩子将要识文学字的时候,首先要认识和学写的往往是自己的名字。在这时候,一个笔画简单而又容易记住的名字显然会对他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孩子也许学习三两遍就掌握了。相反,如果给孩子起得名字笔画较多且不易记住,无形中会给孩子增加困难,甚至可能使孩子在多次练习而无法掌握之下对自己的学习失去信心。
孩子的自尊心都是很强的,他肯定会这样想:我居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怎么会这样!殊不知,这却是父母或其他那些为他起名字的人造成的麻烦。
同样,当孩子长大后走向社会的时候,他的名字更要在社会上使用和书写,毫无疑问,一个写来简单、读来方便的名字会为他在社会上的立足带来许多方面的方便。相反,书写麻烦而又难读的名字则可能让他失去某些机会。
据传,我国近代国学大师章太炎就犯过这样的失误。章太炎有两个女儿才貌俱佳,可年过二十却没有人上门求亲或提媒。凭自己的学识声望,凭女儿的才貌贤德,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呢?章大师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去找一好友求教。好友笑而作答道:凡欲做你国学大师门下快婿者,必然要具备一定的才学。如果有那年轻有为自命不凡者上门求亲,却叫不来令媛的闺名,岂不大扫面子。章太炎闻言细细一想,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差一点儿误了女儿的终身大事呀!
原来,章太炎为了卖弄自己的博学,为一个女儿起名叫(展的古体字),一个起名叫S (丽的古体字),这种故弄玄虚之举,令多少饱学之士望名却步。试想,谁又愿意去丢这个“不识字”的面子呢!
人的名字作为人际间交往的符号,应该是让人一看就明、一写就会的。一个好的名字,既与自己方便,也与别人方便,所以起名时一定要把握用字简明易懂这一首要原则,应尽量避免使用笔画较多的字和常人不识的字,特别是那些生僻的字。如果用了生冷繁琐字的名字,别人见了不认识,该读时不读不行,读了又出差错,无形中增加了别人的麻烦。
名字是人际间彼此区别的标志
一个人名只能代表一个人,否则的话,人名就丧失了它的专指意义,其实际作用就要大为减弱。如提起“花木兰”这个起名,大家都知道是指古代一位替父从军、为国杀敌的女英雄。
提到“雷锋”,就会联想到他是助人为乐的好青年、大家学习的好榜样,而不会想另外的人,这里的“花木兰”、“雷锋”都有明显的专指意义,一旦遇到与这种专指意义相悖的情况,则必须对有关人名加以调整,以适应这种人名属性,如在第七届全国大人大代表资格审定期间,发现有同姓名的情况,即浙江代表名单中有两位“张玉兰”,河南代表中有两位“赵福林”。
这种人名相同的情况是有悖于人名的专指性的,同时也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区分,因此,有关人员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误会,就在4位代表名前分别蛔各自所在的地名,成为“湖州张玉兰”、“瑞安张玉兰”和“安阳赵福林”、“焦作赵福林”。
这种做法的本身,实际上也是对这些有悖于人名专指性的名字所作的调整。当然,有些本是专指的名字有时因为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专指作用,但有时也会在失去一种专指作用时而转化为另一种专指,这类的例子也是非常多的。如明清时期,“梅香”的人特别多,于是“梅香”也就成了丫环的代名词,随着这种由一个“梅香”而向众多的丫环代名词的转换,“梅香”一名也完成了由一种专指而向另一种专指的过渡,这正体现了人名和专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