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可执行程序和源代码版本是否应该一致?
能否给出相应理由或者优缺点!
[解决办法]
需要保持明确对应关系,但并不一定要命名一致。
若对应关系不明,则会导致协作混乱。而若强行要求命名一致,又未免僵硬。所以完全可以分别制定版本标识,但通过其它手段保持关系明确的同步。
例如可以考虑建立版本对照表,跟踪记录各产出物之间的版本关系。也可以考虑在各产出物版本标识中增加一项日期时间标识,而后续就可直接通过日期时间状态,判断出其各版本之间的对应关系。
[解决办法]
文档的修改需要看是什么方面的修改,要是涉及到程序内容修改的时候,最好把文档与其他的对应起来
但是,可执行程序和源代码一定要对应!
一定要做好文档修改的记录工作,明确到时间点和修改者、修改内容、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