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是瑞典的一个小男孩,生活在南部一个小镇,在慕斯彼利兹小学上学。
快要过八岁生日了,莫尔很高兴,与父母一道,乐呵呵地做着准备。生日宴会,当然少不了小伙伴来家庆贺,他花了很长的时间自制了一叠邀请函,然后在上面填写同学朋友们的名字。同班两个同学让他犯难了,一个在他过生日时没有邀请自己,另一个老是欺负自己,断交已久,形同陌路了。给不给他俩发呢?最后,莫尔决定不邀请他俩。
八岁生日的那一天,他给班上的小朋友派发邀请函,班上除了那两个小朋友外,人手都有一份请柬,大家喜滋滋地期待与莫尔一起共度快乐的生日宴会。那两个未受到邀请小朋友倒没什么反应,只是老师发现后,问题才变得复杂了。老师立即将此事报告给学校,校方当即做出决定,莫尔有歧视那两个同学的嫌疑,收回所有的邀请函。
因为学校保护那两个同学不受歧视,莫尔的生日派对被搅黄了。为此,莫尔郁郁寡欢,伤心了很久。
看到儿子天天不高兴,父亲愤怒了,觉得学校的做法伤害到了自己的孩子。在父亲眼里,孩子有权选择向谁发出邀请。于是,莫尔的父亲向瑞典国会监察使(立法机关——作者注)提出申诉,希望为自己的儿子讨回公道。由此,事情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慕斯彼利兹小学得知莫尔的父亲向国会监察使申诉,不得不向国会(对权力机关进行监督——作者注)报告此事。学校对自己的行为作如下解释:“如果邀请函在学校发放,那么就必须保证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歧视发生。学校有责任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平等意识,对歧视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了全国上下的大辩论。大家分成两派,一方支持学校,认为不能让孩子从小有歧视的行为;另一方支持莫尔的父亲,觉得孩子也有公民权,神圣不可侵犯。
2008年11月13日,在国会监察使的报告基础上,瑞典国会推翻了慕斯彼利兹小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做出专门的规定:“学校没有权力没收学生的邀请函!”也就是说,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了。
事后,国会监察使说:“老师没有权力在违背学生意愿的情况下没收邀请函,不论怎样,学校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采访此事的记者,在报道中写道:“孩子的公民自由权,是不可侵犯的。有了这样的规定,莫尔就可以过一个快乐的9岁生日了。”
对待孩子,要像大人一样,去尊重他,而不是随意“塑造”他,给孩子自由,远比给他约束要好。孩子需要一片自由天地,快乐而健康地成长。
莫尔的故事,不由得让我为之深思。对待孩子,我们是不是可以更宽容一些?是不是可以更严肃一点?就像瑞典那样,为了孩子一张小小的生日邀请函,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甚至大至全民的讨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