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听施特劳斯,吃肯德基,喝现磨的巴西咖啡,穿得体的灰色套裙在写字楼里自在地忙碌。但,那只是以前。后来,她与我相恋,这一切便消失了。
那一年,我开始了自己所谓的事业,她跟着我,义无反顾。那个夏天来得特别早,花儿染得整个城市红彤彤的。我们住在市郊一所属于非法建筑的小屋,四壁透风。这是我们暂时的家。
为了省钱,每天我们步行至市区的店铺,中午买两份1.5元一碗的粉皮,晚上再步行回来,累得骨头散架。好像整整一年,都是那样熬过来的。
那是一段艰苦和心酸的日子。那时,事业是我的图腾,爱情是她的信仰,那是支撑我们没有倒下去的全部。
有一次,记得很晚了,我们步行回来,她坐在床边洗脚,我去房东那里讨开水泡面。当我提着暖水瓶返回时,她已经睡着了。她保持着一种疲劳至极的姿势,两只脚仍在盆里泡着,人斜倒在床上。她的身体压着自己另一只胳膊,有了轻微的鼾声。
我轻轻地走过去,想翻动一下她的身躯,让她睡得舒服一些。我盯着她的脸,那么一张年轻美丽的脸,此时却写满了疲惫。
在这张脸上,我发现了一只蚊子。
那个夏天,城市像个巨大的蒸笼,可为了省钱,我们一天天向后推着买蚊帐的时间。
蚊子趴在她额头上,贪婪地吸食她的鲜血。她睡得香,也许正做着生意好转的梦。我的心猛地抽搐一下,伸出手,挥动着。蚊子正吸得高兴,对我的恐吓并不理睬。我想用手拍死蚊子,手扬着,却不忍拍下去。我怕惊醒了她。
我站在那里,就那样扬着手,愣着,矛盾着,心焦着,看蚊子的腹部慢慢凸起。突然间,我对自己,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厌恶。
在那个夏天的夜晚,我站在那里。那是一种极端亏欠的感觉,对她,对爱情。
白天经过一个小摊,我注意到一个粉色蚊帐的标签:16元。在当时,这16元可以做许多事。那天,我一夜没睡,我拿着一个硬纸板挥动着,像一名士兵,不再让蚊虫靠近她的身体,我成了她临时的蚊帐。后来,她醒了,盯着我看。10分钟后,我突然发现她泪流满面。
第二天,小屋里挂上了粉色的蚊帐。挂蚊帐时,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我是把蚊帐当成礼物送给她的,但我没说。我觉得,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就算是爱情的补偿。可我又觉得,其实什么也补偿不了。
那天,是她的生日。
再后来,有一段时间,我有了16万元,或者说我们有了16万元,我们买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再买蚊帐。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蚊帐了,装修严密的房间,飞不进一只蚊虫。
可是,我总觉得,这些钱,这些东西,远不如那个曾经16元钱的蚊帐对她有价值,或者说,对我们的爱情,有价值。
那个夏天过去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