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出日子比树叶还稠,却记不起是哪一棵树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那个下午的光阴。
千山万水已经过来了,才知道人生山高水远,浓墨重彩的地方或许很多,但我依然不能忘记那个下午。甚至,它端然在心里,仿佛一小块胭脂红,即使多年之后,仍然泛出晶亮的光泽。
注定应该是17岁。
毕飞宇曾经写过一段话,关于17岁——17岁是女性生命中最薄弱的部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30岁了,我已经早就过了17岁,但我记得那个17岁的下午,我去看一个人。
我喜欢他。
这种喜欢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知道,但喜欢和春天的雨一样,湿淋淋的就润透了我,我眼里全是他了。
他的眼睛、他的眉毛、他的嘴唇、他的声音……他的一切,甚至那双有些破的球鞋——他是邻班的男生,有着精致的五官和无比动听的声音。他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然后上台领奖,我看到他站在风中,眼睛明若秋水,身体直若白杨。
我知道我是喜欢上他了。
但他要走了。
他要去当兵了。空军,飞行员,很遥远了,很没边没际了,抓不住了,他要飞了。
我再也不能刻意绕到他的班级假装上厕所去看他了,我再也不能拾他扔的那些没用的笔记本和洗发液了,再也不能跟在他自行车后面看他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跑到校外的杨树林里放声大哭,撕心裂肺地哭,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又不能说,我和谁去说呢?
太阳明晃晃的,热,干,空气中传来蝉鸣,无边无际地放大着这种空洞和虚无。我逃课了,决定去看他。
他在很远的小镇上。
可我仍然决定去看他。
这是个大胆而放肆的决定,之前他并不认识我,或者说认识,但我们之间半句话也没有说过。
我为这个决定开始心跳,这种心跳只有我知道有多快,太快了,快得难以承受了,快得让我着迷。
此后,此生,我再也没有过那样的心跳。那于17岁而言,是庞大而隆重的决定,我那时并不知道,一切都是这样稍纵即逝,连那心跳,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记忆。
骑上我的破自行车,我奔波于去那个陌生小镇的路上。
的确是陌生的,全是土路,沸腾起来的土扑到我的脸上,和汗水混在一起,天真的太热了,刚下过雨的地,又被太阳曝晒,尘土有莫名其妙的味道,我喜欢这味道,喜欢着去看一个人的感觉。
自行车很破,骑一段链子就会掉,我一边挂链子一边哼着不成歌的小调,我忘记我哼的是什么了,哼的什么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有多么轻快的芬芳的心情,带着刺激与喜悦。
我这是去看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哪。
日头很毒,我皮肤都晒烫了,我口渴,但是那时没有卖水的,也没有防晒霜这一说,我只有骑,只有往前走。
树这样少,几乎没有阴凉的地方,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玉米地,从地里钻出湿热的空气缠绕着我,我想,我快中暑了。
嗓子冒烟了,更热了,汗水都湿透了我的白衬衣,白衬衣快成了黑的了,一道一道的浮尘和汗水混和在衣服上。
鞋子里也全是土了,但我心里是喜气的,喜洋洋的,又害怕,又心惊胆战,他见了我我说什么,我说我喜欢他?不,我不会说的,我只看他一眼就够了,就看一眼,就看一眼!
中途我还迷了路,去了另一个小镇,又打听了几个人才找对了,当我到他的家门口时,天色已晚。
我站在他家门口,手脚冰凉。
悄悄进了院子,我看到一个少年的背影。
心里轰的一下。
可是,不是他。
比他要矮一些,要胖一些,他回过头来,你找谁?他问我。
……我说,我找……我小心地说出他的名字。
我哥去奶奶家了,他要去几天,和奶奶告别,他不是要去当飞行员了吗?他去和亲戚们告别去了。
我忽然感觉四肢无力,好像要倒下一样,我勉强笑了一下,然后就飞奔出来了,我跑得很快,骑上自行车疯狂地跑着,好像后面有什么人追我一样。
你是谁呀?你是谁?他的弟弟在后面嚷着。
我是谁重要吗?还重要吗?我不能说我是谁,我只知道,我来找他,他不在,他不在呀。
我忘记了我哭了多长时间,反正我是哭了,我一边骑一边哭,风来了,吹着我的眼泪,我的脸上东一道西一道的,脏透了,乱透了,我的心里,伤心透了。
后来,我的自行车扎胎了,我在星光下推着它,一步步地往回走。
半夜里,我回到家,然后我喝了很多凉水,倒在床上,再也不能动了。
后来我发烧,病了几天,后来我好了,他就走了。
后来的后来,我没有告诉过他。他娶妻生子,我嫁为人妇,我们过着各自的生活。他并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子,在17岁那年夏天,曾经在一个下午,赶往看他的路上,我想,有些事情,有些爱恋,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与他,其实并无关联。
但我记得那个下午的光阴,我记得那些路过的树,大片大片的棉花地,我记得那暴烈的阳光,阳光下的汗水,我哼出的跑调小曲,我记得自己羞红的脸。其实人生真的很长,但是,人生又这样短,短到我忆起这一幕光阴,仿佛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