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只有一个情人节名副其实。那时我读小学四年级。她是同学萝莉。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情人节可堪比拟。萝莉的影像一直在我心头萦绕,到去年的情人节,我突然有了个念头:必须找到萝莉。
那年,南加州。我爱上萝莉已经两年了。她可爱如天使,就住在我家对面,每天我们一起从巴士站走回家的那段时间,是我少年时代最愉快的时光。
但是有点问题。首先,萝莉的哥哥泰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其次,在萝莉面前我总是腼腆木讷。与朋友在一起我活泼风趣,跟萝莉交谈我却口笨舌拙。虽然她对我始终温柔亲切,她的心却似乎没有像我的心那样怦怦剧跳。
到了情人节那天,终于一切明朗。班上各同学互赠购自商店的卡片,萝莉和26个其他同学合送了我一张很普通的卡片,上面写着“但愿你是我的”。
可是那天从巴士站回家的时候,萝莉在路上对我说:“我有东西给你。”我当下愣住了。她从书包里取出个红色大信封,塞在我手里,随即一溜烟跑了。
我奔回卧房,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里面是张极漂亮的自制卡片,用红色美术纸做的,有张很大的白色垫纸,还有闪亮的星和大大小小的心。卡片里面,萝莉用白胶写了“我爱你”三个字,撒上金粉银粉,闪闪生辉。我看了三四十次,然后把它藏在抽屉里袜子下。
我相信,要不是发生了件意想不到的事,萝莉和我现在可能已经是夫妇了。那件事是:我哥哥麦克那天晚上在我五斗柜里乱翻,发现了那个大信封。
那时麦克读六年级,是那种爱捉弄弟弟的大哥。他把卡片拿给泰德和街坊上几个孩子看,大家都笑我们。萝莉和我窘迫不堪,那段早发的爱情也因此受到窒碍,没有什么大进展。
过了不久,我父亲宣布全家即将迁往遥远的阿拉斯加州。真是晴天霹雳,竟然要我离开萝莉温煦的笑容,流放到远方去。我向父亲建议让我留下来住在孤儿院里,父亲当然不答应。
洛克老师在学校里为我举行了送别茶会。在茶会上,我能做的只是痴望着萝莉。萝莉也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我。自情人节以来,这是她第一次那样看我。
那天在回家的巴士上,萝莉坐在我旁边,一路握着我的手。回到我家门口了,我搜索枯肠,希望找到适当的词语尽吐衷情。
我终于开口了:“到了,再见。”
萝莉吻了我面颊一下,随即跑过马路。就这样,她离开了我。
我曾不止一次告诉自己,去寻找四年级时的心上人实在是疯子行为。但是我相信,既然大家相爱过,她一定对我还有点感情。我决计前往命运把她带去的那处地方,然后⋯⋯顺其自然好了。
我打电话向母校和老同学打听,但是谁都没有她的消息。后来,有位律师建议我去找家寻人服务公司帮忙。我打了电话给那家公司,不到一小时他们就查到了萝莉的下落。
在那一刻之前,我之所以要找寻萝莉,有一半原因是幻想我们也许能再续前缘,但这时知道了她的地址,却不禁胆怯起来。
我心想:“我该这样做吗?值得冒希望幻灭、美好记忆粉碎之险吗?”但是萝莉就近在咫尺,如果就此打住,宁可永怀惆怅,那不是太愚蠢了吗?
我在信中的开头写道:“亲爱的萝莉:希望你还记得我。”我花了一整个下午写那封信,然后用限时邮递寄出。
第二天傍晚,电话铃响了。“我当然记得!”对方说。
“萝莉。”
“你有条狗名叫华特。”
“是呀。”
“你每天都穿奥克兰突击者足球队的夹克上学,天气热也照穿。”
“是呀。”
“那次我出水痘,有个男生取笑我,结果你在巴士站揍了他。”
“萝莉。”
“你好吗。陌生人?”
我们畅谈了一小时,笑我们的哥哥当年干的好事。她谈了她的工作、她的丈夫和两个儿子。我也说了些自己的得意事,她似乎很感兴趣,并且同意下星期和我在餐厅见面。
“你是汤普森先生吗?”餐厅的侍应生问道。我点了点头。
“萝莉打电话来,说她要晚一小时来,并且向你道歉。”
萝莉迟到使我如释重负。我的胃一整天都像打了结一般,现在有时间让我整理一下自己的情绪,未尝不是好事。
我走出餐厅在街上散步,设想了一百个她迟到的理由:必须加班,找不到人照顾孩子,跟脾气暴躁、扬言要痛打我一顿的丈夫吵架?
突然间我想通了:我其实不必用这种方法来满足我对萝莉的好奇心。我想知道的萝莉,早已知道了。
没有人愿意见到昔日的情谊在20年后非但不能保持灿烂,反而变得黯淡。也许这就是人生,但我不要那段四年级恋情也是这样。
我在离餐厅不远的一家文具店买了信纸、信封、白胶和金粉,然后坐在门前台阶上,写道:
我知道我们今晚一定能够玩得很开心。但我其实只是想谢谢你多年前送我的那张情人节卡。在你心目中那也许微不足道,对我而言那却是包含了世界一切美好事物的礼物。因为那张卡,你永在我心。
祝你愉快。
查 克上
我用白胶在红色大信封上写下萝莉的名字,撒上金粉,等它变干。
我回到餐厅,用最诚挚无邪的吻封了信封,把卡片放在订了座的桌子上,然后悄悄走出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