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养过两只狗。一只是朋友送的,德国牧羊犬,名门血统,姿态高贵,仪表堂堂。我不敢慢待,每天都用上好的骨肉款待。渐渐地,它除了精肉细骨一概不食,包括龙骨和猪皮。到后来,它学会了挑食精中之精、细中之细,超市买来的高价狗粮,它甚至懒得瞄上一眼,就像娇生惯养的小姐。而我分明从它慵懒冷漠的眼神里,看到了它深切的不满和厚重的怨气。
另外一只是我在部队时养的狼狗。那时我任务繁重,只能粗生粗养,想起了给它丢点剩饭菜,想不起就任它自生自灭。日子长了,我突然发现,我慢待的是真诚,真诚的朋友。这位朋友只需一碗粗粝的糙米饭,加上一点点肉末或油腥,就能令它开心、快乐,令它为我们的友情雀跃,神采奕奕,奔跑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