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光荣榜上,苏笛和罗一明的照片与名字并排列在第一行。他们俩同时考入北方的那所著名学府,苏笛学外贸,罗一明学计算机。照片都是侧着身照的,苏笛后来想起来,就像两个老朋友脸对着脸在亲密地交谈。虽说在同一所中学念完高中,苏笛却从没见过他。苏笛的父母主动打电话询问罗一明什么时候动身,言语里充满着女儿有了罗一明的照顾就放了心的喜悦。
正真的见面是在火车站,苏笛在众多送行的人中还是很快就找到了照片上的那个男孩。天气出奇地好,苏笛的头顶上是高高的蓝,她的心情也被染得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的遮挡。罗一明并没有照片上的清秀,却也透着优秀生的精明。
整个大学4年,寒暑假他们都是成双结对地来来往往。可是,苏笛的心就像进校那天头顶上的那片蓝,高高的,也空空如也,对他一直没有男人女人之间的感觉。苏笛有一次重感冒,罗一明热切地去看她。她和同伴们闲聊,说生病的时候才会想妈妈,想妈妈做的麻辣鱼头。天已经很冷了,罗一明找了几家饭馆才做了一盆麻辣鱼头回来。苏笛尝了一口,太辣:“哪个生病了还能吃这么辣的东西啊!”罗一明讪讪地把汤撤到一边,转眼就被一屋子馋嘴的女生喝得精光。苏笛的室友都看得出罗一明对苏笛的喜欢,惟独苏笛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他会记得她的每一个生日,她感冒,她头痛,甚至她身体不适的那几天。她轻轻地咳嗽一声,他就会冲下楼去买来几种止咳药。她说什么,他都会当做首长的指示去办。她责怪他时,他只有委屈,默不作声。寝室里的同学们常常开他们的玩笑,两个人也跟着笑,罗一明。有些幸福,苏笛则是戏谑地。
终于有一天,罗一明打来电话,她的同伴拿着话筒叫苏笛去接:“喂,你的小老公找你哩。”苏笛在别人的起哄中也情绪高涨:“我就是独身也不找他!”如果不爱,就不会心疼对方为你的付出。女人在所爱的人面前往往卑微谦躬,在她爱的人面前甚至不要自己的尊严。她知道电话那头能听得到。她反而轻松了,反正自己已经亮明观点,他再对她好是他自己的事。罗一明好像没有听到那些决绝的话,还是满心欢喜地围在她身边。放假的时候,依然抢着帮她背最沉的包,拼命地挤上火车占位子,然后守在她的身边。苏笛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一个异性所给予的热烈关怀,她愿意做这样颐指气使的神,谁叫对方死心塌地呢。
毕业后,他们都回到自己的城市。她做了外企的白领,他考上了公务员。每个周末他还是去她家,不是在厨房里煎炸煮烤,就是安静地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看韩剧《大长今》,直到泪眼婆娑。而苏笛,总是蜷在沙发里,手里捧着一本看不完的时尚杂志。罗一明给她沏好她曾经热爱的菊花茶,她看都不看他,撇撇嘴:“现在谁还喝茶啊?咖啡,知道吗?煮的!”他不知道,苏笛早已养成了白领们所共有的小资情调。
吃饭时,她懒懒地坐到桌边,毫无胃口地扒几口饭,然后回房午睡。苏笛的父母不好意思地看看罗一明,他却无所谓。再一个星期天,又来,手里提着从星巴克买回的全套咖啡用具。
苏笛不是没有考虑过他的。她不喜欢理工科男生的木讷、直接,像一泓清水,一眼就能看得到底,没有过去与将来。他具备理工科男生的一切特征,从来不想离自己太遥远的东西,他喜欢踏实的感觉,比如俯首可及的绿。就像他脚下穿着的皮鞋,总是不太亮,给人温良内敛的感觉。想来想去,她的男人不应该如此的沉闷低调。他应该气宇轩昂,声音要有磁性,性感成熟,有深度,有魅力。
她终于找到了一个符合这个标准的男人。男人姓吴,高大威猛,自信,果敢,男人味十足。他开一家小广告公司,有房,有车,还有老婆孩子。苏笛和吴姓男人的第一次是在车里。他们去海边玩耍,暴雨突降,两个人仓惶躲入车内。苏笛的衣裙湿透,未婚女孩优美的线条让吴姓男人按捺不住自己的欲望。苏笛早就厌了罗一明之类的男人的体贴,以为吴姓男人粗暴的揉搓才是真正的爱。半个小时之后,吴姓男人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劲地应和着:“好,好,好……”车刚一进市区,他就让苏笛下车打的,说自己有急事顾不上送她了。苏笛站在下着小雨的街道旁,手里攥着吴姓男人塞到她包里的百元大钞,有点儿发呆。苏笛在小车逼仄的空间里清楚地听出是他老婆的声音,让他去车站接她的客户。这样的男人不踏实,离自己太远了点儿。也许,所有成功有个性的男子都是如此,苏笛这样安慰着自己渐渐失望的心。
这样的恋情持续半年之后,有一个细节就连苏笛自己都感到意外。苏笛是抽烟的,固定的牌子,520。她抽烟的样子很世故,像是有几辈子的沧桑在其中。但她从不当着外人的面抽,除了父母,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罗一明。苏笛在罗一明的面前会很自然地排出一颗烟,从容地点燃,仿佛他是她的亲人。但是面前的这个吴姓男子,从来都没有过让苏笛放松的感觉。很多时候,她只是他的一个卑微的女仆,她却心甘情愿。他们在一起,情欲比爱多。他贪恋她年轻的身体,不肯下床。然而,吴姓男子太过自信,自信得常在苏笛面前夸自己的妻子有品位。她是市委副书记的女儿,在邻市占据着一个重要的位置。苏笛听到自己钟爱的男人夸老婆,心里很不是滋味,就问他:“你老婆那么优秀,你为什么还要背叛她?”吴姓男人想了想,说:“你们俩不一样,我老婆是个局长,而你是个女人,这就是你们俩的差别啊。”苏笛在QQ上找所有在线的男网友询问,如果你遇到女局长和MM,你愿意娶哪一个为妻?几乎所有男人的回答都如出一辙,找一个有本事高智商的女人做老婆,再找一个漂亮的MM做情人。苏笛感到很失望,男人总是太自私又太懦弱,要爱,要占有,却又处心积虑地精打细算,审时度势。
忽一日,苏笛在一本陈年的书中发现一张罗一明写给她的字条,寥寥的几个字:“笛子,中午我们去小食堂吧?”苏笛有些惘然,笛子是除了父母以外只有罗一明叫得不拗口的名字。自从和吴姓男子好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罗一明,想想也一年有余了吧。她从箱里找到罗一明的地址,同样把这个问题发给了对方。第二天,收到罗一明的回复:女人是局长还是MM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爱。爱她就愿意娶她,这种选择与职业无关,与相貌也无关。如果她是局长,我为她自豪,她聪明,有事业心。但是,我不会因为这个才娶她。苏笛突然喜欢上这种理工科男生才有的理智,执著。她盯着电脑屏幕发愣,原来自己一直都忽略了罗一明作为一个男人最耀人的智慧。在以前的生活中,苏笛是理想的,喜欢遥不可及的高高的蓝,她要的是梦。罗一明是现实的,喜欢脚底下结实的矮矮的绿。回头看看,在自己青葱的岁月里,没有一个男人能像罗一明那样不计回报地对她好。上大学时,他淋着雨去图书馆门前接毫无准备的她,在拥挤不堪的火车上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给她找位子。工作后,每天打车拐很远的路只是为了接她回家,排一夜的队为她弄到她喜欢的歌星Mariah Carey演唱会的门票……
爱一个人其实就是平凡,爱情需要这样的平实。浪漫的爱情如同幻觉,没完没了地去追求只会徒劳无益。她满怀着重续前缘的希望,打电话约罗一明出来,这也是她第一次主动约他。他还像先前对她的态度,没有一丝的犹豫。在罗一明和苏笛的关系中,苏笛早已经习惯了自己作为掌控者的身份,以为罗一明非她不娶,以为自己会永远铭刻在他的心里,而罗一明也会随时随地隐在某个暗处等着苏笛赏赐般地招安。在那个城市唯一的星巴克里,罗一明递给苏笛一条她抽惯的520香烟:“我女朋友特地从台湾带回来的。对了,我就要结婚了,欢迎你来参加婚礼……”后来的话,她一句也记不起。送她回家,他依然绅士般走到车的右边为她开门,她却失了态地反复念叨:“再见,再见,再见……”想想从前罗一明随叫随到的顺从劲,苏笛终是心有不甘。到底是明白了他的好,又有什么用呢?他就要成为别人的新郎了。她试着拨通了他的电话,语调却已溃不成军:“我想见见你,好吗?”及至见到罗一明,苏笛早忘了女人的矜持,眼里泛着泪光。他们去酒吧喝酒,没有言语。罗一明端着酒杯,被动地陪着追悔莫及的苏笛,然后去看他的新房,预料之中的朴实、温暖。他跟着她去客房,在主卧室,墙上没有准新郎新娘的照片。她试着去勾引他,她能感觉到他拒绝的努力。她紧紧地依偎着并不强壮的他,借此驱走孤独。其实,她也从没有像今天这样随意处置过自己的身体,好在有酒做借口。早晨醒来,他略显腼腆,不敢看她:“你梦里在笑。”苏笛看到窗外透过来的阳光,突然有了从梦幻重重坠落回现实的倦怠和灰暗。前夜的暧昧、挑逗、情话、缱绻,在阳光下只剩下破碎的丑恶。
是啊,夜晚有多脆弱,白天就有多理智。婚礼那天,苏笛盛装出席。看到他对身边新娘的关爱,抑制不住的醋意。如果,如果苏笛稍稍放低了眉眼,今天走在罗一明旁边的就会是她。那天的婚宴,苏笛异常地活跃,像是婚宴的女主人,主动与每一个身边的人碰杯。宴会结束,有人看到她俯在路边的垃圾桶旁,醉了。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