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现时,我正在和琪琪讨论手袋的问题。琪琪前几日买了一只Bvlgari的半圆袋,晚会上特地带来给我看。她向那男人招招手:“嗨,余天,有位佳人要介绍给你。”
我吓一大跳。
初夏,琪琪公司召开联谊晚会,据说十分鼓励员工带单身人士前往。琪琪当即打电话给我,并叮嘱我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些,因为她公司有许多钻石王老五。看在多年老同学的份上,今晚她下了决心要把我推销出去。
那男人趋近前来,微笑,露一口白而整齐的牙齿,令人羡煞,我想他一定可以去做牙膏广告。
“余天,本公司年轻有为的开发部经理。”
琪琪的玉手又朝我一指,面向余天:“喏,我们老同学中最有才华的一位。”
乍一听,我愣了愣,在桌下狠狠踩了琪琪一脚,脸上热辣辣的,还佯笑着朝余天举一举手中的红酒。琪琪很有本事,被我那样用力地踩了,也不呼痛,若无其事。
音乐骤响,是快乐的三步,渐渐有人挽手踏进舞池。琪琪朝他递个眼色,借口上洗手间溜走,余天站起来邀我。我一向不大精于跳舞,上了舞池,才发现,余天比我还要糟糕,也不知道他如何有胆量请我上去丢丑。
勉强舞到一半,偶然瞥见琪琪已端坐桌前,洋洋自得地笑看我们,一副大局已定的神色。
晚会散场,琪琪借口去见男友,故意把我撇下,算准了我和余天会有一场好戏。我暗地里骂她重色轻友,又未免感激她的一片苦心。幸好余天十分大方,拦了一辆的士送我回去。快要到家之际,我们交换了名片,他结结巴巴问我:“明天……有时间吗?一起……吃个晚餐?”
既然有这样的机会,我也顺水推舟:“没问题。”
说完才想起琪琪曾教我女孩要矜持,即使心里万般愿意,也要推一推才答应,方显得身份高贵。看来我确实资质愚钝——孺子不可教也。她竟然在余天面前这般赞我,大概是认为我外表不足,以内涵来补,真正好笑。
余天穿了一件白底暗花的衬衫,在西餐厅朦胧的灯光下,暗花泛着光,像镀了银边一般。从对面望过去,他算得上是个好看的男子,笑起来颊上有浅浅酒窝,显得有几分害羞。这令我好感陡涨。
比起昨晚来,他的话要多些,但总是出乎我的意料。例如,他说我:“咦?这种大手袋,是师奶们用的,每天买菜购物,要个大袋子装。你还是个女孩子,花色活泼的小手袋才比较适合。”
简直不似他腼腆的风格,琪琪的话犹在耳边:余天很有品位,现在这样有品位的好男人不多,你要紧紧把握住。
我羞愧地将这只手袋压在背后。蓝白格子的餐布,镶细金边的碟子,摇曳的星状蜡烛,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悠扬钢琴声……仿佛都在昭示着他的品位。
这种品位后面隐藏的生活,应是优雅而富裕的,其实也是我这等人所渴望的目标。
我愿意为余天做出改变,不,伪装自己。
我们继续约会。
同时我亦开始留意手袋。琪琪是手袋迷,对手袋的款式、颜色和品牌兴趣狂热。以前她若找我逛街,我一定不耐烦,嫌她麻烦。一条街,每个手袋店都不放过,细细观看,讲价,陪她走到脚肿,回家后非得用热水泡上半个小时。
这次我却庆幸琪琪的爱好帮了我的大忙。两个人逛足几条街,也没人喊累,琪琪很高兴我的转变。
但她是为了自己,而我,是为余天。
了解之后,方明白每一款手袋都有它的性格——有棱有角的方形真皮袋似一柄出鞘的剑,微微地带着杀气,任你是何种女人,提上它,都要变得精明干练。
长至胯间的帆布休闲包,在随意和懒散之间,散发挡不住的青春朝气。金属链的小挎包配吊带缀花长裙、高跟鞋,烟视媚行,最适合夜晚赴约,似变了美丽公主的灰姑娘,午夜钟声一响,就要打回原形。
手袋的内里更值得研究,体贴的内袋,一格格分开,如果心事也能如此分门别类就好了。袋边上的拉链、钮扣将女人的隐私小心护住。朴实的手袋,也许里面别有洞天,足够藏住女人所有的秘密。那种小而精致的手袋,却大多是不实用的。
手袋原来也如人,外表与内里并不一致。
没多久,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手袋,几乎是每一款衣裙就有一只手袋与之相配。幸好家里的衣橱够大,专门有一个柜子搁置。甫一拉开衣橱门,琳琅满目的手袋杀进眼里,真够开一个小型手袋店了。
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只被余天称做师奶式的大手袋,可以放一把折伞,一本书,几本杂志,我爱吃的零食……我想带在身上的所有东西几乎都能往里面放。
为了余天的那句话,这大手袋被冷落在门背后,积了一层厚厚的灰。
说起来,余天真算是一个有格调的男人,约会已有一段时间,我从来未见过他衣着不整、胡子拉碴的模样。
如果琪琪不说他是开发部经理,我一定要疑他为公关部经理,永远衣着得体,脸面整齐,身上飘着淡淡的香味,对流行时尚,比如我与他约会时所挎的手袋,每次都有独到的见解。
他邀我去过他的住处。令我赞叹,现代的男人远比女人要勤劳干净,余天的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东西码得整整齐齐。一切都表明,这是一个爱干净到极点的男人。
我突然生了畏惧之心。
我不知道我们生活在一起会不会幸福。因为,我是一个懒惰的女孩,并且还以懒惰为荣。
我想不出什么理由,每天要花上许多时间去清扫房间,灰尘永远都落不完,这些时间可以用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而懒惰与洁癖永远水火不相容。我可以预见到未来,如果有未来的话,我和余天会怎样争吵,然后疲倦,分手。如果结局这样,那还不如没有开始。
某个周末,余天说要呆在屋里研究方案。我心血来潮,夜半去探他。敲开门,见他神色大变,脸“刷”地红了半边,似欲扭转身去掩盖什么。即使迟钝如我,也感觉到了室内有异。
他让我进去,在沙发上稍坐片刻,自己却奔进卧室,“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这厅不似我上次来的模样,茶几上摊着当日报纸,报纸上又搁着一只瓷杯,瓷杯里有未喝完的咖啡印迹。沙发上扔了几本杂志,角落里有只汁水淋漓的白色快餐盒,像一个单身汉疏于打理的房间。他今晚怎么了?
我去敲他的卧室门,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里面走出一个陌生女人,我也毫不奇怪。
但他只是在里面叫:“等一会儿。”
我等了足足有五分钟,他才打开门来,还呼呼地有些气喘:“太乱了,我收拾了一下。”
朝里望了望,我并没见到女人,难道她会缩骨法?余天的床单皱纹丛生,有暧昧的痕迹和气味。我冷笑一声,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下来,鼓起勇气把思考良久的话说出口:“余天,我们只做朋友吧。”
他搔搔头,长长地松一口气:“好。我实在太累了。终于可以做回我自己。”
我拾了手袋,那是一只Adidas的复古袋,正好配我身上这件领口有蕾丝花边的淑女装,想到为他买了那么多手袋,只为了讨他欢喜,心底就有些黯然。
“唔,你也看到了,这就是真实的我。我并不是你期望中的钻石王老五。是不是很失望?”他说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他继续说:“说实话,我对手袋一点兴趣都没有。琪琪教我如何与你寻找共同话题,她说你最喜欢的便是手袋。女人的手袋,与我何干?还费了我那么多精力。”
我的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我也没有兴趣。可为了你,我在手袋上面花尽心思……”
这时,我们都发现,喜欢手袋的只有琪琪一个。
除去时尚光鲜的表面,我和他原来都是懒人,我们爱把东西到处乱放,对食物、衣着没什么品位,只图一个舒服。
手袋之外,我们亦有不少爱好正在慢慢挖掘。比如他喜欢披头士,我喜欢许茹芸,但总归都是音乐。
夏天将尽,秋风乍起,我和余天已走得很近。闲余时间,不再去情调餐厅,只在他的“猪窝”里煮些粗茶淡饭,吃完后心满意足地躺在沙发上聊天、看电视和读书,过着懒人的生活。
我想,我们是真的开始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