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她多年,只是未遂。他并不气馁,在每年的一些特殊日子里,总不忘用各种方式向她剖白心迹,她不接受,他也不恼,也不曾为此仇隙于她,甚至宽和地向她表达: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你可以不必对我的爱做出回应,也不必为此而内疚不安,我只想让你知道我爱你,但我不会勉强你爱我。
时光一年年过去,她有了恋人结了婚。他对她,依然是旧调不改,依然准时剖白心迹,连一丝抱怨都不曾有过。知道这段故事的朋友们,都很是唏嘘,觉得遇上这样一个毫无怨言不求回报地爱着她的男人,实在太美好了,简直可媲美金岳霖悄悄爱林徽因一辈子不婚那么伟大了。这样的赞誉,也曾是她的感念,可,随着时光流逝,怎么越来越不对味了呢?
首先是,再收到他剖白的时候,她会隐隐的不安,生怕这件事传到自己先生耳中,这也应该算是个不大不小的节外生枝吧?再一种感觉就是内疚,多年来,他痴情独身,而自己却不为所动,总会让她生出自己很是铁石心肠的罪恶感。
一场感情的事,无论怎样可歌可泣,只要让其中一个有了罪恶感,它就不美了。她甚至觉得他用痴情绑架了自己的好心情,因为一旦想到他的痴情,她就会全身上下不自在。他愿意爱,就一个人默默地爱吧,为什么要告诉自己呢?这种感觉,就像有人曾邮寄来一个大礼包,并一遍遍地提醒她不要忘记了他就是那大礼包的赠送者,主人提醒的次数多了,一种欠人恩义的感觉也就悄悄滋生了,这种滋味,就像接过一枚别人递来的糖果,吃下肚后,才被告知这是人家唯一的一枚用来充饥的糖果。顿时间,她羞愧难当,想还给人家,却已被自己吞进肚去了,不还吧,又实在是良心不安,于是,这枚吐之不出的糖果,就在腹内发酵成了毒素,时时刻刻地毒着自己。
当爱情一旦走到末路或是没可能有开始,余情未了一方,请千万不要做深情状说:爱你是我自己的事。要爱,一个人默默地爱就得了,一旦说出来,就有了卖乖的嫌疑,只会让对方徒增烦恼。一个人的爱情,最好的姿势应该是:我爱你,我就不告诉你。若是告诉了,就是打着大义的幌子玩自私的小聪明,毫无美感可言。
(苏小朋摘自《假日一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