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看好的初恋
认识志诚的时候,我们俩都是17岁,上中专。那个春天,我们一帮同学常常一起出去玩,我们彼此有好感。而他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却是因为初夏的夜场电影。那天因为走得急,我一个趔趄崴了脚,他一下扶住我并在接下来的看电影的过程中一直给我揉脚。也就是从那天起,我们明确了恋爱关系。但我却觉得我们的关系可能不会维持太长。一是因为同学中谈恋爱的能坚持下来的并不多;二是在他的面前我觉得自己是一只丑小鸭;第三,双方家长也不会赞同我们在这个时候谈恋爱。可他却自信地说,只要有1%成功的,那就是我们。事实上,我们的恋爱确实是不被所有人看好,我们双方的父母都不同意我们交往,为此我爸爸还特地从天津赶来。而且,客观地说,我们的恋爱也的确影响了我的学业,以至于影响了我的毕业分配。我决定 回天津我父母那里,并且没打算再回来。
就在粉红的桃花在街头绽放的时候,我收拾行囊准备离开北京,离开志诚。虽然北京和天津只有两小时的车程,但这次分别却仿佛有着生离死别般的痛楚。我们在最后一刻才决定买当天最后一班的火车票、在最后一刻手拉手冲进火车站、并在最后一刻我才跳上火车。当火车徐徐开动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玻璃并没有看清他的眼睛,因为我早已是泪眼模糊。而他后来说,他觉得火车不仅带走了我,还带走了他的魂。从那儿以后,每隔两星期,他就来天津看我一次。
有一次,我实在想他了,就提前来了北京。并鼓起勇气按地址找到了他的家。他母亲 告诉我他正在房间里健身。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穿着运动短裤、赤裸着上身、肩上搭着一条毛巾,正汗流浃背地在跑步机上锻炼。看到我,他愣住了,我们呆呆地望着对方有好几分钟,然后就拥抱在一起。十几年了,这情景还是历历在目。
肃煞的秋天来了,给我们原本就牵肠挂肚的思念增添了几分愁绪。我怕下雨,怕听小窗外雨打芭蕉的声声敲击;我怕刮风、怕风吹落叶的点点凋零。就在我愁肠百结的时候,他来了。在我离开的半年时间里,他的体重从160斤掉到136斤,脸瘦得有点脱相。 他直接找了我的父母,对他们说,要带我回家。他在北京给我报了一家打字学校,等我学好了他可以给我找工作,我可以住在他家。父母最终同意了他的意见。以他们的阅历,他们觉得志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但我却在心里打鼓。从上次我去他家他母亲对我的态度来看,他们似乎不会接受我。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判断没错。他妈妈不愿意我住在他家。为此,他三天三夜没有睡觉,晚上他妈睡觉了,他就坐在沙发上等。他妈拗不过他才勉强同意。我并不怪他妈妈 。他家只有一套两居室,我去了以后,他把自己那间腾出来给我,他就睡在妈妈卧室的沙发上。为了我,他竟然在那个沙发上睡了两年。
虽然,我在他家处处谨小慎微、蹑手蹑脚,他不在的时候,甚至不敢喝他家的一口水。但他们母子还是常常因为我而吵架。而越是这样,我越希望他总能在家陪我。为此,那段时间他放弃了许多朋友、同学的聚会。但我发现,他越来越不快乐。有一天他一个人去了白云观。他说,他许了个愿,希望结束这样的痛苦局面。
看到他这么痛苦,我 第二天就搬了出去 。记得当时有人跟我说,你要是搬出去也许你们的缘分就尽了。但我想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快乐。
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时,因为工资低,我虽然在宣武门工作,却在玉泉营附近租了一间不足8平方米的小平房。而在公主坟上班的志诚,每天晚上骑着自行车先从宣武门接上我,送到玉泉营,再去公主坟上夜班。这样持续了一年多,风雨无阻、没有间断过一天。后来,我们一起考上了一个新单位,在实习期间,志诚除了送我还兼两份工作。每天要骑四五个小时的自行车。有一天下大雨。我下了夜班,志诚送我回家后已经1点多了。我说,这么大的雨你就别回去了。志诚说:“不行,我今天晚上要是不走,明天房东该议论你了。”尽管大雨滂沱,他还是走了。第二天他对我说:“昨夜的雨下得没了自行车的大梁,一过汽车我就得抱着树”。
后来,我和妹妹在离单位近一些的地方租了房子,房子虽小但是个小套间,两小间房子用一张布帘隔开。那时候我和志诚都调到了一个单位,每天下了夜班,他把我送回家后,我们就搬两个小凳在小外屋悄悄地聊天,大多数情况是聊一会儿笑一会儿,都是悄悄的,笑也是捂着嘴的——怕吵醒妹妹。
2000年,妹妹考上大学走了。我俩就在那个小套间里结了婚。我们什么也没买,只买了一个大红喜字贴在了窗户上。当民政局的同志对我们说:“从现在起你们俩就是合法夫妻了”的时候,我的心情特别激动。从民政局出来,我们推着自行车,手拉着手,就像走在云彩里面。都不知道怎么回的家。
志诚常说,在那个小套间里住的日子,是他最幸福的日子。我们的日子过得特别有心气。经常是包了饺子还炒四五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