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一直都很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暗恋算不算是初恋。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堂堂正正的说:“我已经有过初恋了!”
她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从一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对她另眼相待。因为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很有趣。她算不上很漂亮,但是让人感到很舒服,是属于那种清纯可爱型的女骇。脸圆圆的,笑起来还会有若隐若现的两个小酒窝。她戴一副大大的眼镜,面积几乎等于她的脸的1。2,使人一眼看上去就会先看到她的眼镜。但是她的鼻子又是比较小,完全不堪大眼镜的重负,所以眼镜就会慢慢地滑下来,直到架在鼻尖上。于是她只得动用她的纤纤素手,轻轻的把它推上去。这轻轻一推,太酷了,简直杀死人不陪命,胜过小李的飞刀,段誉的一阳指。我完全被她倾倒了。
她还有一个很显着的特征就是后脑很发达。后来我知道她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高中的,哦,难怪后脑这么发达。我不由地对她崇拜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反正她在我的心中已留下了一些影子。
于是我的生活就开始以她为主轴在旋转着。
我的座位跟她离得比较远,每天我都要在这两点之间做七八次匀速直线运动,要么借她的课堂笔记,要么问她不懂的问题。尽管我的成绩也相当不错,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一来二去,我都跟她混得相当熟了。
有时,我也会耍耍我的小聪明,出些问题考考她。然而没有一次可以难倒她。
在她面前,我象是一颗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有一次,我恰好看到她走在我的前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接近她的好机会。于是我想起了周星驰在《逃学威龙》里追朱茵时所用的招数。我抄条近路飞奔到她的前方,然后若无其事的站在那里,等着她过来。等她走近的时候,我故作惊喜的跟她打招呼:“HI,这么巧?"她却笑着奸诈地说:“咦,我刚才
还看到你在我后面的,怎么一下子在我前面了?这个情景好象比较熟悉啊,我想一下……哦,周星驰好象有这一招,是不是?”
我顿时无地自容,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
但是我怎么可以输给她呢?我大声笑道:“你看错了吧,小姐。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然后,就象被一只老虎追赶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泡妞十八法》第一招大败而归,我真是无脸面对祖师爷。不过厉害的在后面呢,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如今我才一出祁山而已,有什么所谓呢?
我更坚定了用烈火劈开这座冰山的信心。
等着瞧!
机会总会有的!
过了一个学期,全班同学换位置,我希望能抢占到一个有利的地形。
果然,天从人愿,我竟然神差鬼使般地被安排到她后面的座位。
哇,我发达了!我平时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今天终于得到如来佛祖的奖赏。
我不禁的要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
于是,天是那么地明朗,花是那么的鲜艳。在我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愉快。每天我都找机会跟她聊天,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我更是一个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家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个前世就应该相遇的人终于相遇了。我们真是"香味相投",聊的话题从数学老师的秃顶到化学老师太矮,从手指聊到脚爪,从买菜的老太婆到007邦德,包罗万象,什么都聊,我们的话就象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在与她的交往中,我渐渐地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人,她的知识范围相当的广(看来她的后脑容量大,装的东西也多)。
她爱写诗,而且写的诗相当有水平。例如,有一次,她给我看她写的一句诗:
"一朵黄花,
沿着墙角落了,
连一丝清香也不曾留下”
如此有诗意的句子,我看了真是想哭。我对她的敬佩更加深了,我抬起头, 久久望着她那双藏在大眼镜后的眸子,似乎想从那里发现一些什么。
她还知道乔丹,坎通纳,杰克逊,麦当娜,她可以随时随地的背出徐志摩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似乎并不拘束于所谓的淑女规则,她可以和我们男生大谈特谈许多问题。
她走起路来也绝对不是"纤纤作细步",但却是"精妙世无双"。
和她聊天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以前读书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到现在,我才发觉时间的珍贵,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时间可以买卖的话,我会用我所有的钱买那段日子。
我们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在全省都是赫赫有名的。学校管得很严,校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校长的眼睛。任何人触范了条例,都要遭受<满清十大酷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学校的多少"天下有情人"在封建压迫之下不得不挥泪斩情丝,难成眷属。很多学生都称可恶的校长为"法海和尚"。
有人说:“二十岁还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在我们学校,99.9999%的人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智商还算比较高的有为青年,在目睹了许多场《白蛇传》之后,自在没有胆量去亲自再主演一场。
而她,作为我们学校智商最高脑袋最发达脑细胞作多的才女,在无数双眼睛盯着她希望她有所作为,自然也不能轻举妄动。
因此,我尽量压抑自己的感情,以免在那多少人陷入的"百幕大三角"中迷失自己。但是,我越这样做,我就越无法控制自己。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围绕着她在转。
早自修,我就一动不动的望着她那美丽的背影。
上课时,她的脸就似乎经常出现在黑板上。
而到晚上,我的眼中,心中竟然只有她, Nothing else!
到这时,我才明白台湾的一个"太监"为什么会唱一首<爱如潮水>,而且竟然会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太监"。
但是,在她的面前,我尽量的掩饰自己,不暴露我那颗滚烫的心。让她觉得我只把她当作普通的同学。"喜欢她,就应该让她快乐"。我绝不会为了一时之快而不顾两人的大好前途。要知道,按照我们的水平,应该闭着眼睛都可以考上一流的重点大学。这样,我既要内心克制自己,在表面又得装得从容自如。可想而知,我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我想,如果我去当演员的话,哪里轮得到那个恶心的小白脸去主演<泰坦尼克号>,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是没问题的,那样的话,不是可以拿足所有的奖项,来个圆满的结局。
我知道,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会毁了自己的。
我是一个孝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父母的一片期望。
我也一个好学生,因此也不能令老师失望,不能让一位未来的伟大的科学家就这样消失了。
如果爱因斯坦当年碰到我这种情况,我保证他一定发明不出电灯泡来。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年我若凌云时,看她还不乖乖的投怀送抱。
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必须来一个了断。
当我有了这分心思之后,我的心也踏实多了。
怎么样来个了断呢?这个问题又使我的脑细胞死伤大半。我想出了我在电影,小说中看到过的所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