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安置房物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江苏省启东市安置房物业服务中心2016年1月公开招聘6名辅助管理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辅助管理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敬业奉献,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2、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强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
4、有物业资格上岗证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启东市户籍或原籍启东,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0-40岁。
三、考试和聘用办法
1、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贯彻实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意见>的通知》等相关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能力测试2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月工资2500元,按照市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工作实行考核奖惩。
4、拟聘人员与原单位订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正式录用后10天内与原单位协商终止合同或解除聘用协议,逾期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团结新村58-2号(公园中路、灵秀路向东300米),咨询电话:13625227330。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无违法犯罪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组织与监督
考试由启东市安置房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纪委监督。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启东市安置房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