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调兵山市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1人公告
辽宁省调兵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1名书画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铁岭人社发[2015]1号)的规定,经调兵山市市委、市政府批准,调兵山市面向社会招聘书画院工作人员1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调兵山市书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属于专业技术岗,岗位名称书法工作人员,负责书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书法创作、教学与培训等活动、书法创作评审艺术鉴定工作。
二、报名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铁岭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月13日含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得过国家级书法比赛银奖及以上(含银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16年1月22日8: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16:00时(23、24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调兵山市人社局308室(原劳动局,东北煤炭地质局101勘探队对面)。报名时填写《2016年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书画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1.有效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证;4.获奖证书;5.二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5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书写的方式进行,评委现场评分。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有效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在中国·调兵山官网公布。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考试,然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体检
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到调兵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中国·调兵山官网(www.lndb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书画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6882399
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书画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