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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贩卖公民信息被拘强化惩戒

2016-01-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贩卖公民信息被拘强化惩戒上海嘉定某网络公司经营一个网店管理数据平台,该公司员工

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贩卖公民信息被拘强化惩戒



上海嘉定某网络公司经营一个网店管理数据平台,该公司员工李某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筛选,利用职务之便从海量信息中剥离出数千条有价值公民信息,轻松月入万元。日前,嘉定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出售公民信息案。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信息贩子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公开贩卖获取暴利,令人震惊。特别是,这起案件涉及数千条有价值的个人信息,表明已造成数千人个人隐私泄露,有的甚至已被非法利用。可以预料,如果该信息贩子未能被警方及时抓获,将会有更多的人深受其害。因此,李某因贩卖公民信息被刑拘,具有样本意义。


  然而,这起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信息案的发生,再次拷问个人信息安全。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而其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现象泛滥成灾。比如,孩子刚出生,就有人打电话推荐奶粉、尿不湿、百日照等;购的新房尚未交付,就有人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潢;刚买了一辆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各类保险……这些,都是个人信息外泄造成的。


  相形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有可借鉴的地方。比如,美国保护隐私权的法案,早在1974年就已通过生效,之后,又有《财务隐私权法》、《家庭教育权利及隐私法》等不断补充进来,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些保护本州公民隐私的细化法律。


  因此,在吸取别的国家有益经验的同时,我国也应加快建立完善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公民信息上一道“保险栓”。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同时,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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