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的治国方略。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1、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1)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1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时,要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使用;
3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
(2)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
(4)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
1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2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3行政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4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正当程序。正当程序具有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2、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1学习法律知识;
2掌握法律方法;
3参与法律实践;
4养成依法办事习惯。
三、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重大,表现为:
(1)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2)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
(3)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
(4)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2、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主要在如下四个方面:
1信仰法律;
2尊重法律;
3服从法律;
4维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