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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语(基础科段)(专科)自学考试科目

2015-11-12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2212656毛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 0011
4 00605 基础日语(一) 8  
5 00606 基础日语(二) 8  
6 00607 日语语法 6  
7 01825 日语泛读(一) 6 9241日语泛读(一)
8 01826 日语泛读(二) 6 9240日语泛读(二)
9 06043 商务日语 4  
10 00608 日本国概况 4  
11 06047 日语会话* 6  
12 01827 日语视听* 6 9242日语视听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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