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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自学考试科目

2015-11-11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22126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0529 文学概论(一) 7 文学概论
4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6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包括当代)
5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5
6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6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9392
7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6
8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6 外国文学
9 00535 现代汉语 7 现代汉语
10 00536 古代汉语 8 古代汉语
11 00506 写作(一) 7 写作
1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普通逻辑 0024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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