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要建在国家公务员的心里
近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这一提法引起很大关注。
应该说自“八项规定”公布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大有改观,“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但是,有的问题是不易在短期内解决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指出,在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52个城市所得总分在及格线以下,距离党的十八大确立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差距还比较大。
法治政府建设不如经济发展的成效快,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制定法律远比法律落地容易,“无法可依”的状况基本上改变了,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不是短期内就可以改变。二是法不责众使人缺乏对法制的基本敬畏。三是法治政府的考核难度大。一方面是指标体系不易建立,另一方面是定性的指标建立起来后,所能够反映的问题也极不准确。四是法治政府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来,往往浮于表面,很容易形成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结局。比如说,公车改革管住了官员的脚,公务接待改革管住了官员的嘴,公款旅游限制管住了官员的眼,但是,如何让官员都拥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绝非易事。常会出现表面遵从“八项规定”,背后发牢骚、抱怨“为官不易”、“车补太少以后不出差”的状况。
人的本性都不愿意被管束,都在寻找脱离管束的机会。但是建设法治政府又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中,哪一项可以离开公务员的依法行政?随着2020年的接近,我们实在是没法再拿“任重道远”之类的话来搪塞。法制建设只是任务完成了一半,现在的关键是让每一部法律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普法不知道已经过去了几个五年计划,但是走过场的现象依然存在。要想去除“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把“法不责众”改变为“遵纪守法”,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加大考核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建立,让法治政府的建设成果被老百姓理解并接受,这应是法制研究的核心课题。要让法治建设不再浮于表面,干部队伍建设就应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
法治政府关键是国家公务员法治水平的高低。因此,让法治政府建设在公务员的心里是成败的关键。法治政府要进入公务员的“脑”和“心”,并成为自觉地为人民服务的行为,法治政府才能够称得上是“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