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成人学历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3023),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共建,以省卫生计生委管理为主。
第三条 学校设在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校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由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学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并具体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层次
第七条 2015年我校成人学历教育设专科护理专业,面向本省杭州市、台州临海市招生。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证书种类:成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具体方式:按考试院要求,对于进入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都会录取,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的投档考生,按规定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的学费标准按浙江省成人学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以浙江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697853 0571-85188217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邮政编码:310053
E-mail地址:cjc@zjmc.net.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