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评选30名人民满意广西公务员
近日, 广西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集体)评选表彰和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奖励推荐评选工作开始。今年全区将评出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30名,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30个;记一等功公务员70名, 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40个。
据了解, 全区各级各类广西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可以参加此次评选。其中,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除了满足基本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等要求外, 还应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 另外,因公牺牲的公务员,生前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大,功绩卓著,具有重大典型意义的可以推荐参评。
此次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副厅级以上机关单位及副厅级以上公务员不参加评选;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近5年没有新的突出业绩的不参加评选; 县处级机关 (单位)和县处级公务员表彰名额控制在本次表彰名额的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