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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方法

2015-09-15 

2016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方法

2016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如何复习


        2016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尚未开始,可是已经有很多人询问到底我该如何复习呢?为了不让大家感觉焦急万分,又一筹莫展,海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ainangwy/)专家总结了2015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方法,供大家参考。

        2015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复习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正是因为《宪法》具有这样的地位,所以在国考、省考和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见到《宪法》的踪影。

        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我们在复习宪法的时候要掌握一个原则,按照分值来复习。投入的时间过多,就会影响到其他的复习,但是时间过少或者放弃又是不明智。所以最有效的就是根据分值来安排复习时间,提高复习的效率,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掌握大量的知识点。针对宪法知识的不同内容,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复习。

        首先针对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宪法的概念特征、宪法史及其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作用、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政、宪法的渊源和结构,理论部分分值较低,所以要抓准复习的对象,合理安排。另外,要注意把握近两年对宪法理论的考察趋势:一是关注社会热点;二是侧重宪法史的考察。

        宪法复习的重点是法条。宪法法条的考察要求精确度高,常规知识点考察少,出题较偏。那么针对宪法法条的复习,就要做到:1、提高精确度。首先要对法条的含义有准确的理解,找准考点。其次要给法条瘦身,剔除无效信息。简化记忆难度。2、注重真题和结合社会热点。宪法相似和易混的内容比较多,平时要多做比较,多归纳。当然为了节省时间,

        也可以借助老师或者其他考友已经总结好的内容进行复习。3、反复记忆。《宪法》相对于其它部门法没有刚高深的理论,所以对于知识点的记忆最好通过反复记忆的方式,很好的掌握考点。

        最后做题时对自己要有自信。有的考生可能由于性格的原因,对自己不太自信,在考场上把答案改来改去,最后往往改错。这就提醒我们,宪法试题由于对精确度要求非常高,干扰项必然很具有迷惑性,我们必须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做题的第一感,大量事例证明,第一感觉往往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人大脑的记忆库对外界刺激的最本能最真实的反应。

        宪法的学习是一个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的一个部门法,可通过一些课程或者购买有针对性的复习资料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考试前也要就自己模糊的内容再次记忆,这样在考试中就不会“左右为难”。

        2015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的复习指导 民法作为私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关规范纷繁复杂,所以在复习民法的时候一定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才能事半功倍。

(一)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框架和逻辑体系

民法学博大精深,这使民法看起来很杂,知识点非常凌乱。因此学习民法体系化的思路非常重要。民法的的基本框架可以用一个原则和两条主线串起来。具体来说: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它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诸多理论都源于这一原则,把握了它就是把握了民法的命脉,它涉及到民法方方面面的领域,结合这一原则对法律行为的理解非常有帮助。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婚姻法里的婚姻自由原则、继承法中的遗嘱自由原则等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总之,意思自治原则是构建大部分法律制度的基础,所以在复习民法时一定要有这个“自治”的理念,对这个原则要进行着重的掌握和理解。

在这个基本原则统领下,民法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民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主体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就是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接下来是客体。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物是物权的客体,物有主物、从物等分类。行为是债权的客体,智慧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权利又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物权和债权。第二条主线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即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又可以分为人的行为和自然事实。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合法行为以是否一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单位行为、双方行为。双方行为主要是合同。

(二)不能简单死记法条,要理解法条背后法理

有些考生对法律条文能够倒背如流,但是遇到试题却错的一塌糊涂。经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一条规律:应用性题目越来越多,而每一应用题后面都有一条或者几条相关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但是,要解决这一实际问题,还必须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能判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绝大多数考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一个或者数个法条的掌握程度,但是绝非就法条考法条,而是注重考查应试者对法条含义的理解和运用。所以,单靠对法条的简单记忆以及字面理解,已经难以回答多数的考题。

同时,注意相互概念和法条的区别。考生应该将相同的、相似的、相反的内容结合在一起进行复习。例如,合同法中当事人的解除权。其出题方式往往是将不同合同的解除权放在同一道题目中进行考查,这就需要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注意,在哪些有名合同中规定了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单方还是双方进行总结。例如,在著作权法中,哪些著作权

人享有出租权、哪些主体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如,在专利法中,在哪情况下行为人享有侵权的抗辩。对于类似情况都要进行总结。

(三)不要轻言放弃

这一点是强调,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庞杂,对某些方向有些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有畏难情绪,因此,就想到放弃。例如,对于知识产权这一部分内容,绝大多数考生觉得其过于抽象,并且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远,因此,在复习的时候总是把这一部分省略过去。这是十分不可取的。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我们要保持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去复习民法,定能在考试中取到优秀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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