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高中招生工作,有了新的动向。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针对当前高中招生中一些舆论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了明确,对违规招生行为作了切实的规约,其中特别提到关于“三限生”的规定。
《通知》明确,2014年秋季的“三限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计划内公费生数的10%以内。到了2015年,将全面取消招收“三限生”。
何谓“三限生”?
这个名词听起来新鲜,但实际上您肯定不会陌生,可能各地只是称谓不同,换个称呼,您肯定知道:借读生、缴费生等等,不一而足。
“三限生”在全省各地的重点高中招生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是指在中考中,离分数线还差一定分数的情况下,通过缴纳一定费用而入学的学生,相对来说,这一部分名额的学生,可以“不限分数、不限人数、限钱数”,因此被称为“三限生”。
2001年以来,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的精神,“三限生”称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分数在计划线下30分内,按一定比例录取,进校时收取一定费用。填志愿还是在第一批。
“三限生”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学生“上名校”的问题,与此同时,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动辄几万元的“借读费”,对学校的建设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
但另一方面,十几年来“三限生”制度的推行,也引发了人们对高中教育公平问题的讨论,“30分是个不小的差距,一些学生依靠三年苦读达到名校的要求,而另一些学生则可以通过缴纳费用,来消弭这种差距。”
省教育厅对“三限生”的逐步取消,无疑释放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学校的内涵提升和深化课程改革上,为每一位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除了对“三限生”的规定,《通知》还就跨生源地招生等现象做了规定。
其一,规范招生办法。除招生计划中规定的保送生可以不参加中考之外,所有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方式统一为“通过中考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各设区市作统一规定。
其二,严控生源地之外招生。针对以往跨区招生普遍存在的情况,《通知》明确指出,浙江省内各地的普通高中都必须在本地范围内招生。不得在生源地之外组织招生,或通过中介机构变相组织招生。
其三,严控保送生人数《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示范高中名额分配工作,分配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含保送生人数)时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
省教育厅规定,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学校,经查实,将向全省通报批评,如是特色示范学校的,同时给予降级或取消特色示范学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