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鲁迅美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内容请各位考生查看如下:
■招生专业简况
注:1、业余授课时间为周六。
2、函授每学期安排一次集中面授。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2、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3、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考生本人对其毕业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文化课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及地点:以2014年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所有考生均于辽宁省内各市、地招考办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网址:WWW.LNZSKS.COM)和报名点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参考报名时间:2013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8日。)
2、考试时间:2014年10月
3、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外语、数学(文科)
专科起点本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专业加试报名和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院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均在本院进行。专业加试报名时间与文化课报名时间段相同,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到鲁迅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办理专业加试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加试时间:专科9月27日、本科9月28日
加试内容:本、专科均加试素描(石膏像)、色彩(静物)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必须完成文化课和专业加试两项报名考试,缺一不可。
■免试生
1、参加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可免试进入我院“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2、参加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可免试进入我院专科学习。
上述两类免试考生,请于文化课网上预报名时间段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成绩条,到鲁迅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免试学习专业,并领取“网报校验码”,凭“网报校验码”进入“免试生网上报名系统”,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进行网上预报名。
■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进入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参考录取分数:2013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专科80分,专升本100分;专业加试平均分须及格以上。)
2、如招生专业上线考生数不足开班人数要求,征求考生本人同意,报省招考办批准,可调剂到我院相近专业。
3、考生录取后,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后方可取得学籍。
4、考生可通过互联网和信息台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确认被录取后,请考生于2014年12月27日、28日到鲁迅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高中起点考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捷径
高中起点考生可以通过成人高考考取我院成人学历教育专科专业函授学习,学制2.5年。报考当年或专科在学期间即可报名参加我院的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学习,自考一个完整的教学轮次为两年,此间成绩合格,在取得成考专科毕业证书后,即可办理自考专升本毕业证书。
■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鲁迅美术学院签发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其中,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学期间通过三科学位课程考试(英语、毛泽东思想概论、素描),毕业当期可申请学士学位。
■其他
1、本简章如有与招生政策和规定不同之处,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辽宁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其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鲁迅美术学院院内高层公寓楼4楼)
邮编:110816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地址:鲁美正门南行50米,即鲁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处
招生咨询电话:024—23940121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