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除史论、编导专业外)和体育类各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层次和科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
对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省招考办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投档分数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起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三)对学校或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独立开班的将不予录取,合格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四)《新生入学通知书》由省招考办统一制作,由招生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后向新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