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高考 > 成考资讯 >

2014年广东广州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014-09-02 
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
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1月上旬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组织报名,1月底前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与2014年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5年春季入学。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名单见附件3)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