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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成人高考分省招生计划

2014-08-21 
2014年贵州成人高考分省招生计划已公布,具体内容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如下:
分省(区、市)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根据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门及所属成人高校的帐户和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分省计划。

(三)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四)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五)各成人高校应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七)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得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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