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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2014-08-20 

2014浙江成人高考招生计划已公布,具体内容请各位考生查看如下:

招生计划

  (一)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编制确定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专业加试要求、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经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同意后,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不得改变。第二阶段:招生院校严格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招生规模,结合教学、生源等实际情况,按公布的专业目录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报名人数的85%。

  (二)招生院校要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质量为核心、办学条件为基础、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好招生区域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在招生规模内科学合理编制专业计划。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三)招生计划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脱产学习计划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合理确定。函授形式招生计划只能在已建立函授站(点)并经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安排。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高中起点本科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的15%。

  (四)继续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管理等工作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各成人高校必须使用该“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的分专业计划),并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将今年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五)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须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减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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