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行业人员为主,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与民航岗位相关人员。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成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和函授两种,均为学年制。
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高中起点专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升本科学制三年。。
上课地点:
学习形式为业余的考生在校本部学习,函授考生在各函授站学习。
继续教育学院,地址:中国民航大学(北院)。
中国民航大学北京函授站Ameco教学点,地址:北京首都机场Ameco培训中心。
第四条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招生文件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录取依照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取专业。
第五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按不同情况,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六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所设专业,专业性较强,基本上只招收民航在职从业人员的考生。凡注明“直属单位”、“委托培养”的专业,原则上不对社会招生,社会考生不应填报此类专业。
第七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执行由天津市有关部门核定的金额标准收缴费用。具体为:
学费收费标准:高中起点专科2300元/学年,专科起点本科3000元/学年。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本校地址为: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号。邮政编码:300300。办公地址:中国民航大学(北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
咨询电话:022-24092556。
学校网址:http://www.cauc.edu.cn
电子邮箱:caucczb@126.com
招生工作监督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纪律监察委员会
电话:022-24092241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