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已公布如下,考生可详细阅读以下录取原则相关内容,尽请关注!录取工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已公布如下,考生可详细阅读以下录取原则相关内容,尽请关注!
录取工作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时)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1.录取原则
⑴ 在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其中:
① 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② 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含享受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成绩替换政策考生)在统考总分上线且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外语单科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⑵ 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但不能被本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的考生,学校将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参照考生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在校内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对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本校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
2.对符合国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照顾或免试录取政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照顾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时按相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学校配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免试生信息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