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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4-07-04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党、团员组织关系、婚育证明办理相关手续。二.往届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报到;应届本科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党、团员组织关系、婚育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二.往届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报到;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报到。

三.党员组织关系须经当地县以上党委转到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团委直接转到成都中医药大学团委(本校职工不转);婚育证明(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直接转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本校职工不转)。

四.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成都市武侯、锦江、成华、青羊、金牛、高新六区不转户口),迁移户口的学生请于入学当年申报落户,过后不予办理。
户口迁移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柳台大道中段1166号

五.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调人事档案,学习期间的工资由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发放。

六.报到时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相片2张。

七.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用品购买采取自愿原则。(住宿费:约在750元-1200元/年之间,公寓生活用品费600元左右。)

八.所有研究生入学时应交清规定的培养费用后方可报到注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2014年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九.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提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十.根据国家公费医疗和教育体制改革,在校研究生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经学校研究决定,新生入学必须购买在校三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40元/年/生,由校医院每年统一收取);自愿的原则下可以用个人缴费形式参加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解决学生因病住院和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建议踊跃参保。

十一.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28-87714869)说明情况及拟报到时间(电话请假一律不受理,因病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假条),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将取消网上学籍注册信息。

备注:

1、报到地址: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

2、请将我校调档通知交所在档案管理部门(应届生已由我校直接发调档通知到所在学校学生处),管理部门密封盖章后于9月15日前交本人自带或机要邮寄到我校十二桥校区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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