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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4-06-20 
一.调档政审新生持调档函和政审表到本单位办理调档手续,7月8日前将档案和政审表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具体说明

一.调档政审新生持调档函和政审表到本单位办理调档手续,7月8日前将档案和政审表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具体说明如下:

1.新生来源为“应届生”,由本人与所在学校院(系)团委联系调档及政审。(本校及滨海外事学院应届考生,我校研招办统一调取档案。)

2.新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由本人与所在单位人事处或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及政审,定向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二.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分别到马场道校区和大港校区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提前一周请假,申明原因,否则即取消入学资格。

三.缴纳学费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文件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全体新生需缴纳学费,具体要求请参见《2014级研究生使用银行卡交费的有关注意事项》。

四.转递组织关系

1.转递团组织关系,报到时持团员证,到校团委办理接转手续。

2.转递党组织关系,天津市新生需由所属县级(局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新生需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新生报到时,党员持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自带入党材料的党员须在报到时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3.入党积极分子,请将入党申请书、原单位党组织培养情况及书面介绍信等相关材料,随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研究生院。

五.户口迁移

按照自愿的原则:

1.户口在外省市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及一张免冠近照,办理迁入手续;

2.户口属于天津市其他单位或者学校的集体户口的新生,持户口页及一张免冠近照办理迁入手续。

3.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一律不迁户口。

4.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户口性质(农业或者非农业)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于报到当天带齐以上落户材料在保卫处办理,如当天未能及时办理,须在入学一个月内带齐落户材料到保卫处办理,逾期将不能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由新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六.申请贷款

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当年学费,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入学前准备好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有效证明(经办银行要求须为手写证明)。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便捷,在当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资格审查后,即可在当地取得贷款,免去异地开具困难证明和资格审查的不便。建议凡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优先考虑办理生源地贷款。

七.新生自带住宿和学习所需用品。

八.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两个校区,一所大学”的办学格局,推动两个校区联动协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我校办学质量,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校总体安排,2014级国际商学院(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国际传媒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在大港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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