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教育局、市招委公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普高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为了帮助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招生政策,现就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政策与2013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了高中招生秩序,有效制止了乱招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2014年,我市高中招生改革的思路和内容基本不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是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透明”招生。
二是继续实行市、县属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采取分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三是继续将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实施切块招生。
四是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今年,对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2.今年我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今年,市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县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区市县域内招生。
3.今年高中志愿是怎样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一是提前批志愿。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计划(简称“切块生”),符合条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简称“特长生”)。切块生和特长生分别设置了一个志愿。
二是第一批次志愿。广安友谊中学(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全市初中毕业学生均可填报,不影响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
三是第二批次志愿。县属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本县域内的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域内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填报。在此批次中,还设置了两个择校意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择校意愿仅供录取学校参考。
四是第三批次志愿。其余普通高中学校。本县域内的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域内除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余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填报。
五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全市初中毕业学生均可填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4.什么是切块生?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切块生有什么规定?
答:切快生是指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把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内有初中毕业学生的初中学校,实行定向招生,以促进区域内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的名额是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学校地理位置、学生就读传统等因素综合考虑,由各区市县、各园区科学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填报切块生的考生须符合四个条件:①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干;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③学业成绩优异;④学籍及就读时间须在同一学校满三年(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两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主办的各类艺体比赛且具备有效成绩记录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
申请艺术体育特长项目录取的考生在达到报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县)前三名的毕业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计划录取分数的50%,且是招生学校所需项目的艺术体育特长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或全国性艺术比赛中取得前8名的体尖生、艺尖生。
二是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厅或省教育厅联合其他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选手;获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届数运动会单项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参加全省中小学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和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得单项二等奖以上或集体项目演出二等奖以上的主力选手。
三是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联合其他部门举办的市级体育竞赛,近三年田径、篮球、排球初甲(超)组获单项第一名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选手;在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获得单项一等奖或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主力选手。
6.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答: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市、县属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采取分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是指: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相互并列,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学校均有可能被检索。在检索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学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学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平行志愿A、平行志愿B、平行志愿C),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
位次排列原则:先按总分(所有文考成绩+实验操作、体育成绩+政策照顾加分)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先看语文成绩,若同分,则看数学成绩,若同分,再看英语成绩。
7.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总原则是“统筹管理,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维护公平”。依照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和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次录取。
考生和家长在根据考生平时学业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生所在区市县所处位置、相关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等因素进行填报志愿。有意择校的考生可以填报择校意愿。
8.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如何安排的?
答: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含有初中毕业生的市直属学校)考生由区市县招办组织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广安区教科局统筹组织实施。前锋区、经开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前锋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广安区(含有初中毕业生的市直属学校)、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广安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
9.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初中毕业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市直属学校和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10.我是前锋某初级中学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前锋区,能否既填报广安友谊中学,又填报广安中学和广安二中,还填报代市中学?
答:均能填报。广安友谊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提醒的是,你还可以填报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类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的广安三中。
11.我是武胜县某初级中学的一名考生,户籍在武胜县,能否既填报广安友谊中学,又填报武胜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答:能够。广安友谊中学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学生。全市的初中毕业学生均可填报广安友谊中学,又能填报考生就读的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市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12.我是岳池县某初级中学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广安区,能自由填报广安区和岳池县的普通高中吗?
答:你只能按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市县填报岳池县的普通高中学校,不能填报广安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需要提醒的是,你不能既填报岳池县的普通高中,又填报广安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志愿无效。
13.我是已经由市招生部门录取到代市中学的一名考生,还能够以择校生的名义到广安二中就读吗?
答:不能。凡已经市、区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到某个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不得再次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择校生的名义招收已被其他同类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
14.户籍不在广安市的市外省内考生,能在广安上高中吗?
答:可以。但需参加广安市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并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相关录取程序进行高中录取就读。
15.户籍不在广安市的省外考生,能在广安就读普通高中吗?
答:可以。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从2014年起,“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的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6.什么是择校生?怎样报考择校生?
择校生指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择校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今年我市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今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考生选报择校生要慎重,被录取为择校生后要按规定收取择校费。
17.调剂录取是什么意思?
答:调剂录取是指对各类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进行的录取,由招生学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下,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录取,并需按时到所在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18.在外地市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能回广安就读普通高中吗?
答:能够,但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在外地市参加中考且具有广安户籍的学生,必须被外地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方可在我市就读对等办学层次的普通高中(对方是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对方是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就读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对方是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就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对方是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就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对方是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不得到我市就读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2)在外地市参加中考的广安籍学生,自行到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联系登记,征得学校同意录取后,由学校将此学生的资料(户籍证明、外地市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初中毕业证)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意后,学校才能录取。
(3)欲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于8月31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4)9月1日开学后,要求回我市就读的,必须履行转学程序。
19.什么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录取怎样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采用等级评定,包括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初中毕业时,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
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继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报考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
20.学生对自己“中考”某科目成绩有怀疑,怎么办?
答:凡要求查分的考生,需在6月27日至6月28日下午17:00前,及时到原就读学校如实登记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所查科目,并向学校提供准考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