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虚假诉讼层出不穷,甚至连政府机关也“朝令夕改”……当下,“信用贫困”现象已经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形成谁也不敢相信谁的尴尬局面。
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国的社会诚信问题越发严重。上海市社科院2011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0.2%的人认为诚实守信会“吃亏”;同期上海另一项调查显示,部分青少年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时强调实惠实用,道德界限模糊不清;中国社科院近年开展的调查显示,约70%的中国人不信任陌生人。
人人畏我我畏人人
如今,在大学、中学乃至小学,考试作弊的现象已不鲜见。而在今年6月的湖北钟祥三中考点,因异地来的老师监考严、作弊信号被屏蔽等原因,许多计划作弊的学生作弊失败,致使部分学生“恼羞成怒”,出现围攻监考老师的举动。“失信者”之强势、之理直气壮令人惊叹。
近年来,以“杀人游戏”“狼人杀”“风声”为代表的说谎类游戏日益流行,某著名卫视还推出了比赛说谎的娱乐节目,在这些游戏和节目里,撒谎撒得好、撒得“滴水不漏”已经成为一种令人羡慕的能力。
有专家指出,很多民众反感不诚信,但又多不愿站到道德高地,社会有陷入信任“囚徒困境”之忧。在周围都失信的情况下,信守承诺、坚守道德底线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同盟者越来越少,关注、理解和赞同的声音也日渐式微。当坚守诚信被视为“犯傻”、“另类”后,守信只能沦为一座座“道德孤岛”。
上海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陆小文说,大家都不讲诚信,就只能以不诚信去对待不诚信。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人人自危。姜农不吃姜,却去卖“毒生姜”;奶农不喝奶,却将低质量的奶卖给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什么都不信、好坏都不信的“塔西佗陷阱”正逐渐显现。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说,当社会主体公信力丧失时,无论做好事还是坏事、说真话还是假话,都会被人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近些年,恶劣失信行为频繁冲击道德底线,导致社会思维开始形成“什么都不信、好坏都不信”的定势。
湖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学教授范平华指出,在当今社会,一些人对利益不择手段地追逐,甚至以践踏他人的幸福来满足私欲,会导致社会道德观、价值观的沉沦,容易导致一些民众感到生活在一个没有信任、谎言充斥、没有安全保障的大环境中。这种情绪一旦蔓延,后果非常严重。
“灰色中介”推波助澜
在各类失信活动中,经常有大量中介组织参与其中。这些“灰色中介”对社会生活的深度介入,造成“失信得利、守信吃亏”的尴尬局面,为社会失信推波助澜。
在百度输入“发表论文”关键字,可搜出两千多万条搜索结果,第一页的搜索结果几乎全部都是代发论文的中介组织。有些中介组织的网页上赫然显示“渠道成熟”、“论文100%录用”、“先发表后付费”等字样。
一名论文中介透露,他们有成熟的渠道,可以搞定各个级别的期刊,如果用户手头没有现成的论文,他们还可以代写,但需另外收费。该中介表示,每年教师评职称、学生评优秀都会找他们发大量论文,只要不是写得实在太差都能发出来,所发期刊的级别不在于论文质量,而是在于出价高低。
每到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二级考试的“考试季”,许多高校都会“涌现”写着“四六级答案”“计算机二级答案”的小广告;到了司法考试前后,“考前卖押题,临考卖答案,考后改分数”的“一条龙服务”就会在许多高校出现。
在计算机二级考试时买过答案的小张说,“有些中介真能弄到答案,有的则是骗人的。像计算机二级这种大型考试,同学之间往往不敢互相帮助,中介的出现极大便利了作弊。”
值得注意的是,在许多涉及政府职能的领域,“灰中介”也在积极发挥作用,成为权力寻租的平台。甚至有些正规中介的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也成为“灰色中介”的一分子。
北京某房地产中介经纪人王先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其在“国五条”出台前曾经手一单交易,按照当时的规定,税费是30万元,在“国五条”出台后,税费一下子上升到60万元,买卖双方都不能接受。他们向买方索取30万元后,拿十几万元用于买通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将房产判给卖方,为买方省下了三十万税费,自己则将剩余的“经费”收入囊中。
“灰色中介”的猖獗,极大恶化了社会风气。北京某高校毕业生小林告诉记者,自己班上有一个几乎不上课的同学,因为找中介买了答案,英语六级考试考了非常高的分数,令很多勤奋学习的同学顿感吃亏;而许多同学努力学习也没考上研究生,有的同学却因为找中介发了几篇论文,就因“学术能力突出”被保了研。这些事情令大家感到非常不公,也恶化了学校的风气,很多学生开始以这些“聪明同学”为榜样。
部分政府机关成失信“坏榜样”
由于部分政府机关“朝令夕改“先否后认”等现象频频出现,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正在不断加深,更使政府成为社会失信的“坏榜样”。
今年8月,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在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交警查车罚款、动手打人”,而海原县公安局先回应称“无中生有”,在爆料人上传视频后才承认“有过激行为”;今年5月,有网民称“郑州夜店打字幕欢迎项城田局长”,而项城市相关部门则这可能是一场恶作剧,也可能是酒吧在炒作,最终调查结果却是事件主角为项城市工商局副局长田****,当事人被免职;去年12月,有公众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多种问题,也遭到能源局第一时间回应称“纯属污蔑造谣”。然而前不久,刘铁男已被开党籍。
类似如此“没有视频就不承认”“遇到事情否认成习惯”的事件在近段时间频频出现,再加上不少地方存在的规划短视、随意拆除新建筑等朝令夕改的现象,这些“言而无信”的政府失信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使得政府陷入了“不说被质疑、说了没人信”的尴尬境地。
“官方的三缄其口或先否后认,折损了其公信力,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这加重了舆论的质疑和拷问。”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说。
沈阳认为,长期以来的信任透支,已经让公众对政府部门产生了普遍质疑的态度,而不及时公开信息,和仇官、质疑等心态的双重作用,导致了“谣言满天飞、质疑动动嘴、辟谣跑断腿”的现状,这对政府公信力造成的次生伤害远远超过问题本身。政府机关不带头讲诚信,又如何要求老百姓讲诚信?
政府机关带头不讲诚信,正面典型没人信,负面典型满天飞,社会诚信的舆论也在逐渐恶化。
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张继东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大家受网络舆论的影响较大。许多网络媒体在追求点击量和影响力的同时,忽视社会责任,大肆炒作负面案例,最终形成负面教育。
“今天有人扶老人被讹诈了,明天小孩儿被陌生人挖眼了,今天好心小姑娘被孕妇害死了,明天有医生倒卖婴儿了,打开网页,十个新闻有六七个都是负面的,整天看这种新闻谁还敢相信别人?”张继东说。
司法公信不被信
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担负着“兜底”作用。而当“信用贫困”在社会诚信的各个领域蔓延时,司法公信也很难独善其身。这种情况下,社会诚信又有谁来兜底?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介绍,近几年,利用诉讼的“游戏规则”或法律的空白与漏洞,用虚构的事实或者不真实的证据,通过合法诉讼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俗称打“假官司”的虚假诉讼不断增多。具体包括伪造、变造虚假诉讼材料,提供虚假证据;转移财产、转移居所、虚构债券债务等规避执行;个别中介机构违反执业规程,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等。
2011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563件,涉案金额达3.9亿元,借贷纠纷、离婚涉财、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成虚假诉讼高发区。
去年6月,江苏昆山人余某向朋友徐某借款20万元,需要抵押物。双方便找到法院书记员王某帮忙,炮制了一起虚假诉讼,将余某的房屋查封并作为还款保证。案发后检察机关查明,王某不止一次搞虚假诉讼。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中,他徇私情、牟私利,违反规定擅自受理徐某与他人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12件,涉案金额高达7500多万元。“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说。
与虚假诉讼相比,恶意诉讼多表现为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主要表现为随意起诉,一事多诉;随意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申请;多次异议、不合理多次申请鉴定、调查、调取证据,造成审限延长等,损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除了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外,群众对司法不公的反映也尤其强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牟宪魁说,这三种现象已经成为影响司法公信的三大“毒瘤”。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目的是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但有的法官枉法裁判、徇私矫情,为私利偏袒一方当事人,甚至有的法官向当事人索取财物。群众潜意识里就会认为,打官司成了“打关系、打金钱”,使司法公信逐渐丧失根基和生命力。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介绍,目前司法信用缺失主要表现为司法效率信用缺失,案件审理期限过长,12个月以上结案,甚至更长时间结案的现象一直长期存在。执行案件,有的长达十几年不能执结。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邢树奎说,法院执行难已成为公认的“老大难”,人难找、钱难查、措施难执行,导致司法权威受到削弱,社会公信力严重下降。
同时,裁判效力信用也面临严峻挑战。《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各级法院受理的再审案件呈逐年增多态势。牟宪魁说,案件屡判屡改已成为司法信用缺失的一个重要表现,一起生效判决可由多种理由、多种方式、多种主体、多次提起再审程序,不仅造成国家、社会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的重复支出,导致申诉和上访多发,而且从公众的信仰体系中彻底毁弃了司法本来应有的尊严、信誉和权威。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说,当前司法“信任危机”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难题。当前以个案引发的司法不信任正在泛化成普遍的社会心理,司法遭遇“信任危机”。不少当事人以高昂诉讼成本得到的裁判结果最终成为一纸空文,这种情况下,老百姓自然会对这种执行力不足产生不信赖,司法公信力面临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