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专利权主体、专利权客体、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受让人 外国人
第二节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实用性 富有美感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 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专利复审 专利的无效宣告)
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 实施许可权 转让权 标示权) 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六节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消灭、商标侵权行为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商标权的取得
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的条件(申请人的条件 商标构成的条件) 商标注册程序(申请的代理 注册申请 审查和核准)
第二节 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许可权 转让权 续展权 标示权 禁止权
第三节 商标权的消灭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无效的撤销 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
第四节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的合理使用
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基本要求:
了解:结婚的概念和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含义和相关规则,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则及离婚的法律后果,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及收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结婚
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请求撤销的程序 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第二节 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离婚时的债务清偿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探望权(探望权的概念与主体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恢复行使) 离婚救济(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 离婚经济补偿权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法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
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定制度 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子女关系 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九章 继承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的一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继承与继承权
继承的概念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继承权的取得 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保护